Locke - sky wrote:我猜國外或許有其他的配套,例如讓部分股利免稅? 有較完整的資本利得稅(證所稅)制度,可讓投資人除權息後,股價若貼息虧損賣出時,作綜所稅的投資抵減?
美國 美國收入的配息繳30%的稅...(恕刪)
台灣的證所稅改革失敗,無法核實課稅或扣抵損失. 對股利採高稅率,將可能促使公司大股東盡量保留盈餘不分配股利,將穫利轉成淨值,拉高股價後,再賣出股票賺取價差,台灣沒有資本利得的證所稅,大股東賣股賺得價差,將不用課綜所稅.小股民因資訊缺乏,除權息後若不幸未能填權息,甚至貼息賣出時,也無法獲得綜所稅抵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