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man wrote:
但是..證交稅與手續費都可當作費用(成本)..等於免證交稅..加贈退回手續費..
真不知道樓主在哀嚎甚麼?
人家樓主的說法
harrison_cheng wrote:
亞洲各國都是對法人(外資跟國內法人)或是大股東課稅,對一般散戶都是免稅的.而且目前台灣的証交稅相比還是最高的.結果現在變成外資賺最多錢走的不課稅,散戶超過300萬救課稅,証交稅不調降.這是哪門子的公平正義.真正的大戶都可以利用外資的額度來進出,反而是課不到稅,結果是跑不掉散戶被課稅, 那不如大家都課稅.誰都跑不了.
看來,我連個散戶都不算

打工仔,可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