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Titanic的2個人都活下來,生活大概就那個樣吧=.=
當然,整個生活充滿了無力和陷入困境的fu。。。
也許,40歲之前到達了「欲望適中」的財務自由,這樣子的100萬的確很夠用~
在電影中,有點精神問題的那位,有提到:「工作是為了買房子,為了換更好的房子,就只好繼續拼命工作!」
呵~~
如同大家提到,如果在台北縣市,又有家庭,年薪只有100萬,得了吧。。。
如果單身,那就可以過悠哉的生活啦~~
當然,若已有地方住,或根本不想買房子,這樣子的財務規劃依然可以成家養小孩,還可以省保姆費:因為在家帶小孩,呵呵!
有夢最美,還是先將這桶金賺到再說囉~~
工作太久了,準備5X歲就退休,邁向第3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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