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有一個人一個月每個月只賺2萬,所以他只能過每個月不花超過兩萬元的生活,但是這樣的生活品質並無法滿足這個人,於是在「改善生活」的目標下,這個人比以往更努力賺錢,終於將月收入從兩萬提升為3萬元,而這麼努力當然是要讓自己過更好的生活,所以在支出方面也提升為每個月不花超過3萬元。
有些事情改變了,但是有些事情沒有改變。這個人的生活品質可能比過去還要好了,但是這個人的資產並沒有比過去還要多,因為提高的收入也都反應在提高的支出。
這其實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很努力賺錢,提升自己的收入以改善自己的生活,但是卻覺得越來越累,而存款也沒有增加多少的原因。
其實真正該做的事情,是先去習慣比較低的生活品質,在收入提高之後也不要馬上讓支出增加。如果收入從2萬元提升為3萬元,但是支出仍然維持在2萬元,那就表示有每個月存下1萬元的能力了。收入的提升不能直接拿來提高生活品質。
那要讓自己生活品質提高,該怎麼做呢?今天假設這個人每個月可以存下一萬元,經過十年總共存下了120萬元,這120萬元以每年1%的利息進行定存,每年可獲得1萬2千元,等於每個月可以有1千元的「被動收入」。這1千元,才是拿來提升生活品質的收入來源。所以請記得,拿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要用「被動收入」,而主動收入則要拿來累積資產。
如果一直拿主動收入來提升生活品質,就無法讓資產累積起來,這樣只會成為一個消費支出很高的窮人,而那些熱衷於累積資產的人,往往都是消費支出很低的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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