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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也給佃農一方當參考~~~請教達人有關三七五減租問題

板上各位大大好~~
我家有2塊三七五減租的田地,上禮拜要去跟佃農收租時,佃農表明要放棄租約,要我們去辦一辦,並不繳租金給我們,只是我疑問的是,他說要放棄,我可以直接去鄉公所申請解除租約嗎???還是對方是想要一筆補償金呢??因為我當時也不好意思問他~~~所以他說不給租金後~~另外一位老佃農也表明他要一起放棄,也不繳租金,希望我們收回!!!!
於是我跟我叔叔表明回去研究一下,後來我們也有去田地那邊查看,他們也真的並未種植了~~我也照相採證了
請問~~~我是不是應該要會同他們一起去鄉公所申請解除三七五租約呢~~~我並沒打算不補償他們,只是我也不希望補償金額太高!!如果到時他們因為我補償金額太少,他們臨時反悔~~~我還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請收回呢??

可以用未繳租金方式嗎???是不是真的每個月都要寄催繳函給他們嗎??還是一年只要一次就可以呢??
另外~~~我可以用連續一年以上未耕作來申請租約解除嗎???
還有一點,對於三七五減租繼承人的規定,我有很大的疑惑!!!所謂三七五減租的繼承人規定??是只要他有繼承人就可以繼承這權利嗎??那要是佃農的兒子一個在銀行工作、一個在縣政府上班!!!那他們還有權力跟我承租嗎???
因為我記得這繼承承租權力,必須是現耕繼承人且有自耕能力才能繼承,不知有沒有大大可以給我賜教~~
我家也是有2塊三七五減租的土地,雖然目前仍卡在某些問題尚無法收回,不過,之前有收集過相關資料可供你參考:

1.根據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7 條 (租期屆滿前之終止)
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三、地租積欠達兩年之總額時。
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時。
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所以,在此五項規定中,除非第五項(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才需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如果承租人自願放棄耕作權時,照理依法不需補償。
你可以與承租人一同至區公所辦理填寫”耕作權放棄書”,然後,由區公所塗銷三七五租約後,就可合法收回。

2.根據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6 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所以,即使承租人的繼承人有承租權,但若是他本人無法親自耕作,也是無效,再加上承租人的兒子均有工作,親自耕作的機會不大,因此,應該沒有繼承的困擾。

以上資訊供你參考,不過,最好是跑一趟區公所應該就可以徹底解答您的困惑了。
祝你能順利收回失土!!
感謝大大提供的資訊~~~

剛剛又接到仲介的電話~~佃農跟他們說我們有意願要賣~~

天啊~~~到底他們是地主還是我們是地主啊~~

他們自己也有田地說~~那乾脆我也跟他們打個375減租的租約

我每年也繳租金給他們好了~~看他們要不要~~

我決定先跟他們說 不做的話 一起去簽放棄契約書 到時我會包個大紅包給他們

如果他們得寸進尺~~我就要用擴大農場規模的方式收回~~到時他們連紅包都沒有

97~103年~~~恩 如果以這方式收回 還要再等個幾年呢!!
adress wrote:
板上各位大大好~~我...(恕刪)


經歷幾個月的拉鋸~~
本來在幾個禮拜前~~由佃農自己口中協議出給予補償的價格(3個佃農)
今天拿著支票與協議書去佃農家簽些文件證明
結果3的佃農中的兩兄弟很爽快的寫好放棄耕作權書並拿走支票~~
另外一位老佃農卻因沒跟家人討論好~~造成他女兒及兩個兒子都跑來鬧場
還說我們欺負老實人~~他女兒甚至說~~你們不能因為人家是做農的老實人~就欺負他們不懂
老佃農在銀行工作的兒子甚至說~~我們開的價格太離譜~~現在一分田在外面也要200萬~~
由於他兒子很不客氣~~我本來好聲好氣的~~當下也開始不悅的回擊了~~

首先~~375減租條例哪一條說要照市價1/3收回~~他兒女說~~規定有啊~~
我馬上回擊~~你去找出來看啊~~裡面從頭到尾只有提到公告現值~哪來的市價???
另外~~今天如果是我主動要收回~~那我照公告現值1/3收回還有道理~~
但今天是你老爸他自己在我收租金那天~~說不要做了~~要我收回~~而且我也沒跟他拿租金喔~~
況且收回的價格~~是你爸跟另外兩外佃農商討出來的價格~~你們怎麼可以說我們欺負老實人???

後來老佃農女兒堅持說~~做人要憑良心~~不要欺負老實人~~價格真的太低了~~如果你沒錢!!你可以去貸款來收回
我很不客氣的回答:請你搞清楚~~今天土地是我們家的~~所有權是我們的~~你怎麼可以硬要我去貸款以市價1/3收回~~
他女兒說~~那是法令規定的~~$%^&*我很生氣~~但還是跟他說~~請你好好看看375減租條例
裡面並沒有照市價收回的字眼~~而且我們當初並沒有主動要收回~~是你老爸自己不做了~~而且我也給你們幾個禮拜去思考~~今天你老爸沒跟你們說~~然倒是我的錯???既然無法接受~~請妳們繼續做~~佃租請趕快繳交

老佃農在銀行工作的兒子!!!就跟他爸說~~我們回去吧~~田地等我下班來種
我說很歡迎~~但是老佃農堅持要跟我繼續解約~~他兒女們強硬的把資料給搶走~~
天啊~~~~~怎會有這麼不肖的兒女~~堅持要讓他們年紀這麼大的爸爸繼續耕作~~
然後還跟我嗆聲說~~他們會繼承繼續耕作的權利~~

請教各位大大~~既然兒子一個在銀行、一個在公家機關當公務員~~女兒好像也有別的工作
三人都非現耕人~~萬一他老爸百年後~~還可以跟我們繼續承做嗎??
三個人明明都有很好的工作~~卻不明事理的把土地當作是他們的~~他們應該獲得補償~~真的是倒黑為白~
氣死人了~~~明明是他老爸不願意做了~
真的希望他們也有農地~~我跟他們用三七五減租來承租好了~~真的是一群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既得利益者說@@

不過直得欣慰的是~~另外兩兄弟佃農,還是願意跟我們解除契約~~不管如何
至少收回一小部份了~~
回覆樓上,我以我家做例子。

我爺爺也是佃農,當年也是向地主承租土地耕作,日子苦得不得了!

後來因為375減租、耕者有其田政策,爺爺向農會貸款買下承租土地。所以奠立了以後家族根基。

當年要借錢買下才是正確的(事後諸葛),不肯負債借錢的人呢,就會變成樓上的案例。

當年政府專制強迫地主廉價賣地,是他們沒把握良機,現在倒變成第二地主來著?

現在事過境遷,承租者要注意,地再久,也不會自動過名,慢慢等著革命吧!

即使共產黨過來接收,最多也是香港模式而已。
adress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既然兒子一個在銀行、一個在公家機關當公務員~~女兒好像也有別的工作
三人都非現耕人~~萬一他老爸百年後~~還可以跟我們繼續承做嗎??

可以,繼承人繼承時,一併繼承租約.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假設說你在台北有一間房子租人
因為某原因需要賣掉這房子
賣掉這間房子後
賣價的37.5%需要支付給你的原房客
不知道你的感想是?

樓上這個例子很中肯!

adress wrote:
老佃農在銀行工作的兒子!!!就跟他爸說~~我們回去吧~~田地等我下班來種~~...(恕刪)


那就照常租他囉, 反正再怎麼租田也不會變成他們的~~就讓他們世世代代幫你們家耕田好啦~~ XD
恭喜你收回部分土地了
我家還遙遙無期~

如果不還的那家要繼承
就讓他們繼承吧!記得要像狗仔一樣盯著他們有無耕作的事實
他兒女是一般上班族及公務員,要親任耕作的機會根本近於零
真是不會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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