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2塊三七五減租的田地,上禮拜要去跟佃農收租時,佃農表明要放棄租約,要我們去辦一辦,並不繳租金給我們,只是我疑問的是,他說要放棄,我可以直接去鄉公所申請解除租約嗎???還是對方是想要一筆補償金呢??因為我當時也不好意思問他~~~所以他說不給租金後~~另外一位老佃農也表明他要一起放棄,也不繳租金,希望我們收回!!!!
於是我跟我叔叔表明回去研究一下,後來我們也有去田地那邊查看,他們也真的並未種植了~~我也照相採證了
請問~~~我是不是應該要會同他們一起去鄉公所申請解除三七五租約呢~~~我並沒打算不補償他們,只是我也不希望補償金額太高!!如果到時他們因為我補償金額太少,他們臨時反悔~~~我還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請收回呢??
可以用未繳租金方式嗎???是不是真的每個月都要寄催繳函給他們嗎??還是一年只要一次就可以呢??
另外~~~我可以用連續一年以上未耕作來申請租約解除嗎???
還有一點,對於三七五減租繼承人的規定,我有很大的疑惑!!!所謂三七五減租的繼承人規定??是只要他有繼承人就可以繼承這權利嗎??那要是佃農的兒子一個在銀行工作、一個在縣政府上班!!!那他們還有權力跟我承租嗎???
因為我記得這繼承承租權力,必須是現耕繼承人且有自耕能力才能繼承,不知有沒有大大可以給我賜教~~
1.根據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7 條 (租期屆滿前之終止)
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二、承租人放棄耕作權時。
三、地租積欠達兩年之總額時。
四、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時。
五、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
所以,在此五項規定中,除非第五項(經依法編定或變更為非耕地使用時),才需給予承租人左列補償,如果承租人自願放棄耕作權時,照理依法不需補償。
你可以與承租人一同至區公所辦理填寫”耕作權放棄書”,然後,由區公所塗銷三七五租約後,就可合法收回。
2.根據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6 條 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
所以,即使承租人的繼承人有承租權,但若是他本人無法親自耕作,也是無效,再加上承租人的兒子均有工作,親自耕作的機會不大,因此,應該沒有繼承的困擾。
以上資訊供你參考,不過,最好是跑一趟區公所應該就可以徹底解答您的困惑了。
祝你能順利收回失土!!
本來在幾個禮拜前~~由佃農自己口中協議出給予補償的價格(3個佃農)
今天拿著支票與協議書去佃農家簽些文件證明
結果3的佃農中的兩兄弟很爽快的寫好放棄耕作權書並拿走支票~~
另外一位老佃農卻因沒跟家人討論好~~造成他女兒及兩個兒子都跑來鬧場
還說我們欺負老實人~~他女兒甚至說~~你們不能因為人家是做農的老實人~就欺負他們不懂
老佃農在銀行工作的兒子甚至說~~我們開的價格太離譜~~現在一分田在外面也要200萬~~
由於他兒子很不客氣~~我本來好聲好氣的~~當下也開始不悅的回擊了~~
首先~~375減租條例哪一條說要照市價1/3收回~~他兒女說~~規定有啊~~
我馬上回擊~~你去找出來看啊~~裡面從頭到尾只有提到公告現值~哪來的市價???
另外~~今天如果是我主動要收回~~那我照公告現值1/3收回還有道理~~
但今天是你老爸他自己在我收租金那天~~說不要做了~~要我收回~~而且我也沒跟他拿租金喔~~
況且收回的價格~~是你爸跟另外兩外佃農商討出來的價格~~你們怎麼可以說我們欺負老實人???
後來老佃農女兒堅持說~~做人要憑良心~~不要欺負老實人~~價格真的太低了~~如果你沒錢!!你可以去貸款來收回
我很不客氣的回答:請你搞清楚~~今天土地是我們家的~~所有權是我們的~~你怎麼可以硬要我去貸款以市價1/3收回~~
他女兒說~~那是法令規定的~~$%^&*我很生氣~~但還是跟他說~~請你好好看看375減租條例
裡面並沒有照市價收回的字眼~~而且我們當初並沒有主動要收回~~是你老爸自己不做了~~而且我也給你們幾個禮拜去思考~~今天你老爸沒跟你們說~~然倒是我的錯???既然無法接受~~請妳們繼續做~~佃租請趕快繳交
老佃農在銀行工作的兒子!!!就跟他爸說~~我們回去吧~~田地等我下班來種
我說很歡迎~~但是老佃農堅持要跟我繼續解約~~他兒女們強硬的把資料給搶走~~
天啊~~~~~怎會有這麼不肖的兒女~~堅持要讓他們年紀這麼大的爸爸繼續耕作~~
然後還跟我嗆聲說~~他們會繼承繼續耕作的權利~~
請教各位大大~~既然兒子一個在銀行、一個在公家機關當公務員~~女兒好像也有別的工作
三人都非現耕人~~萬一他老爸百年後~~還可以跟我們繼續承做嗎??
三個人明明都有很好的工作~~卻不明事理的把土地當作是他們的~~他們應該獲得補償~~真的是倒黑為白~
氣死人了~~~明明是他老爸不願意做了~
真的希望他們也有農地~~我跟他們用三七五減租來承租好了~~真的是一群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既得利益者說@@
不過直得欣慰的是~~另外兩兄弟佃農,還是願意跟我們解除契約~~不管如何
至少收回一小部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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