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216l426 wrote:主管單位有點矯枉過正,因噎廢食,防詐騙卻打不到點上,造成良民的生活不便。 預防勝於治療。有抓歸有有抓;但不代表有跡象時先讓他被騙,之後再想辦法破案、到海外追錢會是比較好的作法。
不知道樓主是直接領外幣還是領NT匯兌?就說出國旅費就好,5000美金,對於2個月的旅程來說,不算多。如果可以,出國前先去申請京速PAY帳號,和網路銀行轉帳功能配合,你可以多100NT的額度(一個月),但要指定當地的收款人,匯完幾分鐘後,錢就到了,再請收款人去銀行領錢。也可以去京城臨櫃匯款,可以匯的額度就大很多,只是對沒用過的人,填表壓力很大。錢放銀行好像就不是自己的錢==>不會耶,現在利率多了一倍,多了一些零用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