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光老騎士 wrote:真有錢、有閒,又要爭一口氣的,直接就提告了,何必來此昭告天下? 因為人家有顆善良的心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對方不是番仔善良的人都會傾向對方道歉就原諒對方就算自己真的有錢又有時間也可以不必浪費在這種事上面不要以為只有文字會看不透一個人包括閣下
escudolin wrote:法院居間協調爭取了多4個月的薪資公司同意了,她最後又不同意我不知道她這樣做,到底能得到什麼?但大家都要勞師動眾(恕刪) 這表示至少她有閒,而且短時間內可能還不是很缺錢!一人搞一個公司,別忘了,勞師動眾的是你們...
東民 wrote:我們去找了一個有名的律師最後是緩刑... 最後再來多嘮叨幾句:目前台灣的司法先不談法院裡有沒有恐龍光是檢警調就是幾番折騰警察執法的影片請自己上網找,褒貶都有調查局至少一黑一白,唱黑臉的沒在客氣的檢察官「入人於罪」是馬英九前總統說的,不是我說的到對方報案的警局作筆錄,是最基本少不了的奔波律師(有機會也許再寫)律師通常很愛惜羽毛有名的律師不一定會接案不是花錢就有名氣更不是勝訴的保證到了法院法官還你清白?檢察官或對方律師會放過你嗎??上了法院通常少不了二審還要繼續嗎???當然可以再繼續但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最高法院的功能......(最後再提醒一句:花了八年也不一定能得到所謂的正義)
電光老騎士 wrote:這表示至少她有閒!一人搞一個公司,別忘了,勞師動眾的是你們...^++^這表示至少她有閒!一(恕刪) 〉〉〉勞動事件法通過後現在有勞動法庭,專責的法官調解時,由法官主持,外加兩位調解委員公司該給的都有給她是一位單親媽媽,在調解時我才知道所以法官説是不是公司再多付一些,她能同意和解她提出四個月,讓我帶回公司結果又事後反悔她有聲請假處分也被駁回聽説這是第一個被駁回的判例代理公司上法庭是我的工作我有薪水+交通費可領她有什麼?時間、交通都是她的成本法官對她的請求也會要求提出法律依據、証明文件碰上疫情很多案件時一延再延都快二年了我是當作學習畢竟過去還沒遇過這麼執著的員工告公司、告老板、告主管、告同事然後說想回公司上班希望公司聘僱到終老這也是太一廂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