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0826 wrote:
就我個人的認知,基督教義是懺悔,而不是持戒....這從基督徒可以結婚生子就知道
佛教教義就直接是持戒,所以斷六根,不婚不生
聖經十誡(應尊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心...),
十誡是福音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遵守十誡是基督徒超升不可或缺的永恆福音原則,聖經也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怎能說基督徒不持戒只懺悔呢?
再說佛教教義也不是斷六根,不婚不生,佛教徒一樣是結婚生子啊!但佛教徒們必須守基本的五誡(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人如結婚後必然有了家累,有兒女情長,就無法做無我無私之奉獻,所以出家人(類似基督教的牧師)不結婚是一種"化小愛為大愛"的犧牲奉獻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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