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但有去加入公會的我是覺得不會窮,會窮是自已的問題。開公司的還要付租金和薪水,每個月沒收入還是要幾百幾仟萬的支出。不過如果連幾十萬存款當緊急預備金都沒有,那老了一定是GG了。台灣好像是六年級生的人口最多,再二十幾年後,老年人口最多,如果你四十幾歲沒有存款,那六十幾歲也不會有存款,等政府的救援和勞保,那就準備GG吧,這一代之後的只能靠自已了。
請問只有這些人是受災戶嗎? 還是只要每天上新聞哭夭就可以拿到補助? 我也知道這些人真的有受到影響,但是經濟受衝擊的何止這些人,學馬英九發消費券很難嗎? 補助一視同仁很難嗎? 沒有補助條件的人難道是沒有納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