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318024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恕刪) "繳保險費、學貸還有付生活費"已經36歲了,還在繳"學貸"?? 這很奇怪吧正常17歲念大學,4年畢業21歲,念完碩士2年23歲結果36歲了還在繳學貸? 出社會十多年,一點積蓄都沒有???還有都失業了,沒有錢了,還在"繳保險費"??失業了,去和保險公司喬一下是否可以先保留暫停吧??女方找不到工作這一點也很奇怪工作很多,看錢多錢少,內容辛不辛苦而已...找了一年多找不到也非常奇怪(應該不是不肯工作)真的非常的奇怪...但最奇怪的可能是樓主竟然去"信貸"了100萬來借她?================認同前面大大們的說法可能樓主想娶人家,不如娶回家也算是停損回收吧"信貸100萬來借人真的很奇怪".................
aa318024 wrote:感謝各位的指教其實在借這筆錢的時候,我們的確是交往中啦感情也不差,只是我這邊的家長不是很中意年紀差距占9成,無業占1成後來就變回朋友關係啦 到最後只能發性愛卷用愛次數去抵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