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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為癌症末期,請問資產如何處理恰當?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全部都轉給你處理就好了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關注……

話說40初頭能有1200萬 算是厲害的了
如果全部交給她老公
老公有良心
小孩也許還有機會可以活得好好的

全部交給小孩
老公沒有拿到半毛錢
妳妹妹顧慮的事沒有發生
小孩子也還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可是如果妳妹妹顧慮的事發生了
為了謀財,小孩子就危險了~~~~


沙克0222 wrote:
關注話說40初頭能...(恕刪)


1.兩年內財產移轉也是要課稅

2.土地繼承免土增稅,所以用繼承的方式比較能夠節稅

3.財產如果是夫妻兩人一起賺的,那老公拿一半回去是合理的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可憐的老公
老婆快過世了
未來要自己帶兩個小孩還要工作
其辛苦是難以想像的
卻還要被老婆擔心有錢找小三
人都過世了
老公人生才走到一半
再找尋第二春叫找小三?
要老公用五指姑娘過下半輩子
不會太殘忍嗎?
做教育信託或生活費信託,唯一解
信託資產+1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小孩那麼小
老公要怎麼一人身兼兩職
很多再娶都是為了要照顧年幼的小孩
這樣對小孩不一定是壞事

題外話請問一下是什麼癌!?

去年有個朋友剛癌症走了...

沙克0222 wrote:
關注
話說40初頭能...(恕刪)


但還是敵不過病魔摧殘,帶不走

大大是否有領悟到什麼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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