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2011 wrote:
台灣的另一個問題就...(恕刪)
之前特偵組就是這樣子幹!選擇性起訴!
一般人都不會相信的事,他檢察官偏偏就信了...
要不就是大家都信的事,他檢察官偏偏就不信...
其實這件事的結果就是所謂投降輸一半....
她老公一人扛下所有罪責,其他人就沒事...
discoby wrote:
以她的年薪,如果各位是她,腦袋清楚而且沒有被車輾過....我相信各位也不會輕易幹這種蠢事的...(恕刪)
何以見得
報導中說她年薪3000萬,如果搞搞內線交易就能賺2000萬不被發現
三分之二的年薪,相當於8個月薪水,真的沒有吸引力嗎? 何況前面有人說3000萬可能是峰值
我一直相信一件事
有錢人就是因為對金錢有異於常人的執著才會有錢
這案子若不是因為還有洩露出去,導致在併購前融資餘額暴增才被抓包
他們只買100多張,還是以現金和融資各半陸續買進的,根本不會被發現
也許這正是沒有去搞人頭的原因
那麼有錢的人,還需要跟國外電話會議
家裡會沒有一個可供工作隔音良好的書房,而必需去廁所講電話?
我不信
這種人家裡應該也有視聽室之類,可以享受高級音響的空間吧
我比較相信她老公年收入比她低
事情曝光,老公出來頂罪,以保她在金融圈的前途與收入
如果她被起訴,不要說這份工作保不住,金融圈應該都混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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