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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謀:遺產稅調降,是錯誤

我覺得這也要看課的財產是多少

對張忠謀來說100億課90% 還有10億還是可以過的很爽快

以前有朋友家裡只有一間房子,為了繳遺產稅要賣房變租屋

應該依金額高低不同而有不同稅率

印象中遺產稅是為了能落實"富不過三代的理念",
讓不努力的後代,到3代後就會坐吃山空.
不過目前稅制已喪失此功能.


PassiveIncome wrote:
印象中遺產稅是為了能落實"富不過三代的理念"...(恕刪)


開始富不過三代這句俗語時,並沒有遺產稅,這應該是先人的智慧,歷史的經驗,而讓後人覺得,財富很難傳過三代;如當年富甲天下的石油大王洛克斐勒.開花散葉到現在,後裔在經濟上大多中產階級一個;已再找不出一個財富傲人的後人.

遺產稅想是要落實某些理想、或增加稅收;但人性是自私的,有錢人難道不會規劃避免?在目前台灣,如果採取比和其他國家(先進或相對有吸引力),更重的遺產稅,會不會適得其反;將資金趕跑、流向他國;如此,實質上的遺產稅收入會不會不增反減?

_kazkaz wrote:
所以只要是政府規定的一切就變成合理了?(恕刪)


合不合理也是見仁見智,所以重點在於合法而不是合理
民主制度下不是政府規定就是合法,而是大部分人贊成與同意的就是合法
目前制度就是這樣,不滿意可以推動修改制度


_kazkaz wrote:
公司賺錢就是最基本的所得稅
這是經過正當交易程序而產生的
然則已經繳交過所得稅後為什麼之後還要另外繳交稅金?
為什麼我掛掉後想要將遺產賦予人還要另外繳錢給政府?
遺產能跟交易能類比?
大樂透是種公益活動
本身目的就是捐款
跟遺產類比也不當

就說財富有轉移時就要課稅了,
不然我用繳過所得稅的錢去買東西,
為何還要繳消費稅(營業稅)?
你要怎麼解釋消費稅的正義性?
為什麼工作所得繳所得稅很應該,
遺產所得繳遺產稅就不應該了?

遺產與交易或公益或許不能類比,
因為遺產減低階級流通,
降低收受者努力的動力,
其實應該課稅課得比交易和公益更重,
才能促進社會進步。

另外,或許遺產不應該課在"給"遺產的一方,
如你所舉的例子,你掛掉後不應該課你稅,
而是課拿遺產的人稅

現在不就是如此?人都不在了怎麼"另外繳錢給政府"??
咱記得以前罵遺產稅為何不調降的專家 學者 媒體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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