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就違約凹營業員代墊是哪一招?早期控管不嚴就算了現在誰敢這樣胡搞?要是客戶不認帳怎麼辦?被抓到私下金錢往來 一定是馬上開除的以前還聽過客戶連印章都寄在營業員那被營業員虧了幾百萬跑路告到後來客戶一樣要自己吃下來...台灣服務業算是比較友善的但不要以為付了錢就可以當大爺連戶頭的錢都管不清楚還玩什麼股票??信用的部分別擔心多的是信用不佳的大老闆去跟銀行借錢頂多到時多準備一些抵押擔保就是了....
justinjwlin wrote:同意+1多年前,我也...(恕刪) 多年前的經驗不等同現在適用.以前T+2的15:30交割.現在T+2的10:00前入帳.機制一直有調整.保證金之類也是變動頻繁...有些事是與時俱進的較有保障.否則被動的被抬出場就冤了.
applepie1019 wrote:我都是用電子下單,沒...(恕刪) 電子下單沒交情很正常,但是,正常來說,找不到你接下來會有幾個動作先通知你的再開戶文件上填寫的緊急連絡人,如果連緊急連絡人都找不到,通常會依照你填寫的住家或是通訊住址去找人,或是知道你在哪邊工作的,如果不遠,也是會去那邊找人,如果都沒辦法了,最後才是考慮報違約我這邊不考慮代墊,因為代墊對營業員的風險過高,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