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嘎西 wrote:謝謝, 越來越了解所以小孩在學校害別人跌倒、打壞別人東西這一類的通常不會報警的事, 就要依學校的處理紀錄為憑據, 對吧. 差不多,報警有困難或沒必要報警的狀況下,就是儘量有證據能呈現當時真的有這件事情,這也就是意外險中很重要的→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