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設你目前41歲,預訂20年後61歲退休
Case1: 每月自提1萬;每年勞退自提12萬:
a.20年後勞退專戶多了240萬+保證收益
b.每年12萬免繳稅;每年減少扣稅約6000~1.44萬;20年差12萬到17.28萬
Case2: 每月1萬存到銀行;每年存12萬:
a.20年後銀行多了240萬+利息
b.每年多繳了12萬稅額;每年多繳稅約6000~1.44萬;20年差12萬到17.28萬
二.20年後退休了:
Case1: a.假設61歲退休,平均餘命還有22.4年
b.勞退年金每月多領: 240萬 / (22.4X12)=8928.....領到死去
Case2:比 Case每月少領8928元;但我銀行有現金240萬
本人一開始以為勞退專戶的錢於退休後可以自己動用,後來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
存了大半輩子的240萬,自己卻不能動用;退休後需要固定的生活費;
勞保年金+勞退年金(公司提撥)=>每月約3萬;夫妻倆有6萬;我認為孩子
都長大,應該夠用但是總希望可以出國玩玩;240萬的銀行存款可以滿足需求;
但是勞退每月自提的1萬元;讓你退休後每月多了不到9000元,作用不大;因此
自提了半年我就取消了.我自己的錢,寧願放在銀行,有急用時可用,這才算是我的錢.
michaelliupac wrote:
模擬的數字好像不太正...(恕刪)
Sorry,這裡是我疏忽了,月提1萬也不符合大部份的百姓,減半好了,這樣差異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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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模擬一下好了:
一.假設你目前41歲,預訂20年後61歲退休
Case1: 每月自提5千;每年勞退自提6萬:
a.20年後勞退專戶多了120萬+保證收益
b.每年6萬免繳稅;每年減少扣稅約3000;20年差6萬
Case2: 每月5千存到銀行;每年存6萬:
a.20年後銀行多了120萬+利息
b.每年多繳了3000稅額;20年差6萬
二.20年後退休了:
Case1: a.假設61歲退休,平均餘命還有22.4年
b.勞退年金每月多領: 120萬 / (22.4X12)=4464.....領到死去
Case2:比 Case每月少領4464元;但我銀行有現金120萬
本人一開始以為勞退專戶的錢於退休後可以自己動用,後來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
存了大半輩子的120萬,自己卻不能動用;退休後需要固定的生活費;
勞保年金+勞退年金(公司提撥)=>每月約3萬;夫妻倆有6萬;我認為孩子
都長大,應該夠用但是總希望可以出國玩玩;120萬的銀行存款可以滿足需求;
但是勞退每月自提的5千元;讓你退休後每月多了4464元,作用不大;因此
自提了半年我就取消了.我自己的錢,寧願放在銀行,有急用時可用,這才算是我的錢.
舉例而言,如果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年滿60歲時可以請領勞退月退金時,當時個人帳戶總額共200萬元,若根據上述男女平均餘命23年計算,未來這200萬元就是要分23年、276 個月領,等於勞工每月可以領約7246元。
至於「預定利率」,指的是當勞工每月領了一些錢,其他留在帳戶的錢,政府會以「機動利率」付利息錢,利率標準將採過去3年政府發行的10年期公債利率平均值計算,且每3 年調整一次,因此勞工領的月退休金金額,也會每3年調整一次。舉例勞工若今年領月退,則以96-98年政府發行的10 年期利率計息,目前是2.0562%。
勞工退休金條例93年通過時,規定新制勞工要年滿60歲,且年資滿15年才能領月退休金,年資少於15年者,請領一次金。其中有關月退休金的請領標準,母法只規定要根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相關具體標準由勞保局擬訂,報行政主管機關核定。
據透露,勞保局委託研究後,認為如果要特別針對勞工訂定「勞工平均餘命表」,工程過於複雜,但若男女採不同標準,涉及女性勞工請領月退休金額減少,因此決定採男女平均值,都是以23年計算。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報導/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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