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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CClub? MBI集團?懇請釋惑!

哪天父母兄弟妹姐兒子女兒中招, 也還是不關你的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3Nzk4Mw==&mid=2654014634&idx=3&sn=a71fa309dd4ba696b04344e813a21ceb&scene=24&srcid=0617yvcn4rANXwdVtmOojMKJ&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key=77421cf58af4a6531846e626b2b4fc156940a56f91093d2c4df4eede3251b8a5e6698d89c39a882c2ce2c9688b8b2b56&ascene=1&uin=Mjg3Njg1OTY2MA%3D%3D&devicetype=iPhone+OS9.3.2&version=16031610&nettype=3G+&fontScale=100&pass_ticket=HjAXSsZmb7ITsjumFe%2BHaggKjENw%2FzA8GMDIhgEKl71BzTbclWJzaLhFnYeGD7Ka

微信:sarry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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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CCLUB的模式是什么?你先进去买那里流通的虚拟币,然后再把虚拟币卖给后面近来的人,等进来的人多了,就人为拆分,虚拟货币又不是货物,就是一个数字标记,你再把你这个数字标记卖给后面的人。对,你还得等待拆分增值,不是因为他们公司的业绩增长增值!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虚拟货币不能“自由流通”,即使是在他没有崩盘之前,你也没进出自由。你要等着轮到你卖的时间了才能卖,而且你只能先卖价值低的那几分之一的虚拟数字,价格高那些数字的必须等到后面才卖。任何正当投资,都可以提前赎回,因为钱本来就是你投进去的嘛,但是这个MFCCLUB不行,没有赎回/退出机制,你始终会有30%留着里面,而且每次交易10%的手续费。如果你预示到股市的危机,你可以立马选择处理掉手上的股票,如果你买MFCClub虚拟数字,即使在MFCclub如日中天的时候也不能退出,只能等轮到你卖这些虚拟数字的时间了才行。我有同事做了2年多了,他投了一万五进去,到现在还没有收回本金的能力和自由。卖掉的虚拟数字提到银行的钱只有9000多。
她天天说她在排队,但是她很高兴,因为她账面的数字有几万。就是说MFCclub制造的假象是,你看你现在账户的钱多吧,但是这几万你得3年,5年,10年之后才能拿出来,拿出一部分来!!!请想要进去的同学们仔细体会这段话。!!!
简单的比喻,马云之前从华谊套现1亿,华谊什么也干不了,因为马云的股票卖给了市场。而如果你有一亿在MFCclub里面,有一天你说你赚够了,全取出来吧。好,这一亿是你的。不过你先慢慢卖吧,交10%的手续费,先卖这1/3。过了几个月,一年,2年轮到你了,交10%的手续费,再卖1/3吧。什么?你还想再卖?不行,剩下的30%不要卖了,留下来继续买你的上线的虚拟数字继续增值吧,保证我们这个模式的生态循环,多好!
请想要进去的同学们仔细体会这段话
唯獨怕得要命卻窮的要死…

人家都敢留這種話了, 可能最近被逼急了吧
看來玩這個也不怎麼樣

我們公司拆貨部門,有個同事大家都叫他「米董」
加入 MFC 快兩年,也拉了幾個同事入會
也沒有因此而發達,買車買房之類的
看他每天還是繼續靠 搬貨 的重量津貼賺錢...

之前看他很高調的拿「米卡」自拍
一直鼓吹這是趨勢,有興趣的找他私聊
後來八月份第一次被抄家之後,他就變得低調許多
頂多發一些去馬來西亞,還有吃吃喝喝的PO文而已

看來米點在台灣已經不像之前那樣好用
可能要常常飛去大馬,才能慢慢消耗之
MBI集團(MeCard)僅曾向本公司訂購企業客製卡,與本公司並無其他合作關係,特此聲明。 2016-04-13 悠遊卡


聲明啟事(一卡通)

分類:公告資訊 | 2015/12/30 上午 09:55:55


MBI集團(MeCard)僅曾向本公司訂購企業客製卡,與本公司並無其他合作關係,特此聲明

stonecold3rd wrote:
飛磚夜說:為什麼投...(恕刪)



裝睡的怎么叫的醒!
哈哈哈哈哈
2016年08月05日23:12


遊戲平台竟成吸金工具,台中檢調單位破獲一起跨國吸金案,整體吸金金額逾10億元,檢調並在多名嫌犯住家和公司搬出2.4億餘元現金、10只勞力士手錶及1千萬義大提貨劵,另還查扣7輛高級轎跑車和超過2億元的豪宅不動產,上午17名涉案嫌犯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澳斯芬集團負責人王金木、台灣通明公司負責人戴通明、集團講師徐源君、山水公司總經理助理周克良等4人,法官審理後,以尚有共犯在逃,4人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收押禁見。
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陸續接獲線報,指稱澳斯芬公司自2013年起,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並透過網路宣傳投資馬來西亞MBI集團所屬MFC CLUB網站,鼓吹投資人投入該網站GRC遊戲平台後,就可賺取GRC遊戲代幣,而且只賺不賠。

昨天下午檢察官李俊毅、林宏昌等人指揮中機站兵分14路,搜索位於北中南的台灣通明公司、澳斯芬公司、山水公司及財富密碼公司及嫌犯戴通明等人住處,搬出高達2億4571萬元的現金,傳喚20餘人漏夜訊問。

檢調指出,該吸金集團誆稱只要持續不斷在GRC遊戲平台,投入100至5000美元,即可讓投資人持有的遊戲代幣數量及價值不斷暴增,並向投資人保證投資1000美元,每6個月可增值1.5倍,54個月即可增值至3萬8443元美元,換算年利息可高達125%。

而為誘使投資人加碼,戴男等人再串連山水公司違法發行「米卡」,讓投資人將紅利轉為儲值米點後,即可至特約商店消費或兌換悠遊卡、義大世界禮券、汽車等商品。
今年6月該集團更大張旗鼓於高雄義大世界展覽中心舉辦GRC嘉年華會,高調宣傳,營造投資獲利及交易熱絡假象,僅僅2天嘉年華會期間交易金額即高達3億餘米點(1米點等同新臺幣1元),沒想到竟是一場虛擬貨幣的吸金騙局。

檢調初估,該集團向國內上千位民眾違法吸收資金逾10億元,也是沒收新制施行後國內查扣犯罪所得金額最高的經濟犯罪案件。(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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