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先進的指導,讓我有了稍微清楚的認知。

不過針對EPS盈餘好看,並不代表現金收入多,個人覺得我用理工的頭腦來看,還是有點模糊,金控持股100股,今年賺100元,EPS不就是1元,賺200元就是2元,就算是稅前盈餘,也應該扣除所有成本(包含人事、資產與呆帳提列...),所以我還是無法理解為何賺了錢,EPS也認列,但股東卻不會質疑賺5毛,給3毛的道理(當然剩2毛是要去拓展營業地點、分行...業務,我只是舉例而已,股東會也會說明盈餘用到何處)。
再來我應該猜測到,第一年賺3元,配1元,剩兩元盈餘挪到第二年,第二年賺一元,前一年盈餘2元,所以帳面還是有3元,一樣配1元。第三年,前一年盈餘2元,今年多賺2元,總盈餘是4元,配2元,所以第四年盈餘2元......,如果是這樣,那真的無話可說了,因為每一年配完股利股息後的盈餘,都有挪到第二年再加上新的盈餘。
但假使第一年賺3元,配1元,剩兩元盈餘。第二年再賺3元,配2元,所以第2年盈餘1元....,但第一年、第二年...保留盈餘都沒有再發給股東,我就真的不知道這樣的做法值得當前幾名的金融股嗎?
個人的疑問而已,只是想知道答案,因為我對金融股還滿有興趣的,只是起步太晚,現在起步,至少彌補一些之前的過錯。主要的疑慮就是第三名以後的金融股,每年平均配息率都有8成,就單單第一與第二名的配息率都在5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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