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way2001 wrote:
我不敢說現在所有的地主與佃農,是否已達到雙方所得幾進平等,
但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佃農,仍是屬於弱勢的一方,
可是我們的法律似乎是讓富者越富,貧者越貧,
難道真的就要讓M型化的兩端,變得更極端嗎?
我不想與地主一方做無謂的爭吵,
當然爭吵也沒用,法律就是這樣,他們有的是錢可以請律師,
身為弱勢佃農一方的我們,又有誰能幫助我們,為得到公平對待來爭取呢?
我不能認同您的這段話, 當初之所以有375減租和耕者有其田其實是為了打破大地主壟斷土地資源才
施行的政策, 其實就地主方面來說這兩個可說是惡法中的惡法, 尤其是耕者有其田說難聽點根本就是幫
佃農搶劫地主的土地, 尤其經過375減租後, 基本上可幫助佃農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甚至累積個人財富
而耕者有其田就是讓佃農以他們累積的財富, 來購買自己耕作的地主擁有的土地, 而且地主還不能反對
小弟外公就是受害者, 原本我外公家裡在日據時代也算是大地主, 自從光復後的各項土改政策後, 大部分的
土地都被原有的佃農戶給買走了, 只剩下現在少數的佃農戶還繼續在承租土地, 而且每年才收兩三萬新台幣
的承租費, 這樣看來誰才算受害者? 地主? 佃農? 如果我外公現在還留著當初的土地, 那身家少說也數億了
所以您認為這政策是使得社會M型化的政策嗎? 尤其375減租的法條基本上都站在佃農那方....
您家土地的地主, 也只是想藉由已經廢除375減租的今天, 來取回當初對這塊土地的完整擁有權而已...
雖然我也認為這地主有點太一廂情願了, 自己過度解釋法條, 基本上他是無法藉由這種理由去終止合約的
您家也是只要不違反當初租約與375減租條例, 就不會有被收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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