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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新銀行的投資商品價值直接腰斬?!更新受害者被台新刁難的實況(請看第五點)

lbb507 wrote:
你話都只有聽一半,白...(恕刪)

就因是白紙黑字寫在合約上,
所以我才沒去亂自認倒楣;
而你應該是很了解金融商品,
所以知道者麼去選擇怎麼去避開,
我就是不懂,
當初就看到有8%利息整個人就興奮得不得了,
就似中了邪似的無腦麻木簽下去,
所以我說我是貪婪所致~~
ovonel wrote:
都是被台新理專的行銷...(恕刪)


我們的確這次學了一個很大的教訓
但我氣不過去的是
我們明明不符合購買資格
為什麼台新各分行的理專可以這麼敢,敢去動手偽造客戶資料
內部的KYC也完全沒有做
但凡內稽內控機制有運作 一定可以發現客戶資料有問題
所以這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企業文化? 可以如此無法無天
金管會真的像多數人說的只是個擺設嗎??
lbb507 wrote:
你話都只有聽一半,白...(恕刪)


我想說的是
理專跟民眾說的話都不會寫在合約上
也不會詳細跟你說清楚講明白合約的內容及注意事項
這的確是我們愚蠢
應該把台新理專所有講過的話錄音下來!!
也才不會像現在一樣
連拿個自己資料的複製本都被台新刁難
還說不滿意回復的話可以去提告壓~~
然後好多受害者都因為這樣子而拿不到自己完整資料
我也已經在上周就把這個狀況投訴金管會(案件編號 202407I00908)
也請大家拭目以待金管會的作為吧
附上台新在哈囉的員工守則
(第五項第一條要求員工不能任意塗改客戶申請的檔案)



然後台新總行客服轉身說我們法務說塗銷經辦人員的職章沒有違法!!
(請問一下 個人審核資料切除掉核章人員還有法律效力嗎??
那些服務行員跟經辦人員都是用肉眼看內容,用手指在蓋章
哪裡叫做內部作業流程軌跡??而且這是有客戶個資的交易資料耶)

我只能說台新好棒棒
把人民當呆子
把金管會當空氣!!
lbb507 wrote:
你話都只有聽一半,白紙黑字寫在合約上的才有法律效力,銀行確實會提早解約,那是在你賺錢的情況下,像我在他行買的類似產品,本來是五年期的現在才三年多一點,銀行就認賠不玩了


當初我在聽的時候就是有要理專回覆自行解約明確會損失多少,
但竟然 "答不出來",大約都答不出來,(可能是有良心不敢隨便講,要謝謝他)
所以才決定不買的,現在看來好佳在.

至於風險屬性,只要你要購買哪個商品,
理專都會誘導你寫到RR5的,哪家都一樣,
我就寫到第三次才到RR5.
peter415 wrote:
真的很謝謝您~去年七...(恕刪)
請問您現在進行的偽造文書訴訟, 提告對象是理專還是台新銀行?
感覺上就像詐騙, 理專只是車手砲灰, 銀行才是首腦; 之前銀行老闆們詐再多(像是TRF, 請看這裡, 2樓), 頂多也只是象徵性罰款(罰銀行, 不是罰老闆), 也沒人因此坐過牢.
wjjane wrote:
請問您現在進行的偽造...(恕刪)

我是對理專提起偽造文書告訴
還有其他一起幫忙亂簽核的陌生行員提起業務登載不實
但對於台新應該是要提背信罪
告發理專對台新背信
因為台新委任理專對我們辦理服務
但理專KYC亂做
這個部份是我問免費律師諮詢的回答
所以背信部分我還在研究
也歡迎厲害的高手可以解惑
f220913088

您好!非常感謝您專業的建議,現在這個社會能有像您如此熱心且願意站在正義之一方者實屬難得。祝福你!

2024-07-30 0:15
風清雲淡是日常 wrote:
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

非常謝謝您的建議
關於特殊背信罪一事 想請教您
若是在偽造文書案中提起背信罪可以主張另開案嗎??
我真心覺得審理速度慢到無法想像,擔心這個說了又要拖個一年半載

另外您說的信託部分
一開始評議中心也有提出 (我當時都不知道為什麼)
但後來台新這麼回...我也不知道其中奧秘



而證券法 我以為只能針對證券公司 不知道銀行也受其約束...

而寫在MOBILE01上除了是希望讓更多人知道台新銀行是如何放任理專以違法手段圖利之外
也希望避免有其他人像我們一樣,因為輕信銀行廣告形象而沒做功課的無知民眾又被坑騙了

畢竟像我們這樣因為不甘心理專的違法手段而決定訴諸法律的人也不多
大部分都會選擇默默吞忍, 畢竟請律師又是一筆龐大的費用...
我也是不斷到處問免費律師,跟上網查法條來土法煉鋼的
所以很謝謝您的真知灼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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