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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過世開始討論財產分配,大筆金額的處理建議?

bbvvccjojotv wrote:
底下是政府法規資料庫查的的法源,如果我沒誤解的話,遺產特留分就是,配偶與子女均分,而這裡稱的子女,就是所有子女共同繼承1/2,配偶繼承1/2

框了一串特留份的說明,你卻把前面最重要的那一段話給忽略....

前年那一段話,就是在告訴你,遺產是還沒死的配偶,與子女一起均分遺產,每一個人都是同一順位,同等位階的繼承人(民法1138條、1144條就在說這個)

而你框起來的這一段話,則是在告訴你,所謂的特留份的意思,是遺產分配時,每一位繼承人,最少要拿到均分數的一半的遺產的總值。例如樓主的案例,母親+3個小孩,4人均分,是每人拿1/4的遺產總值,就算少拿,也不能少於1/8的遺產總值。這裡指的特留份,不限定配偶,子女也是

絕對不是你以為的配偶直接無條件拿走遺產一半,剩下的子女均分

當然,如果你們有特別的協議有做好,後續沒紛爭,就沒這些要求與問題。不然有爭議,法院就是如此分配

至於民法1030-1條的『差額』分配,婚後共同奮鬥出來的資產的差額先拿走一半,剩下的,是要報稅的遺產,那差額並沒有一個定數,不是一票人認為的1/2遺產總額,要實際計算才知道
gtparty wrote:
兩位舅父被迫搬遷,連祖屋也被賣掉。
最後8人各自分了三百多萬元而已。
幾年過去,現在回頭再看各人的生活卻沒甚麼好的變化
而"祖屋"的售價卻翻個幾番,

看來要守得住錢,才是最困難的。
三子父 wrote:
一個人死了,最後只剩下數字留給小孩而已,我真擔心我的小孩會這樣


me too
從小教育要做好
金管會:股東會延至7/1-8/31舉行!
人性本惡 不老實 wrote:
看來要守得住錢,才是最困難的。


守住錢不難

人的心才是最困難的部份
金管會:股東會延至7/1-8/31舉行!
通通歸媽媽 將來你們誰要照顧 還不是女兒
各自照顧 你老婆會有意見
最好不要結婚 或 廢除婚姻制度
我不會分 除非雙親都死了 再來平分
法律只是給你參考...
perryhs wrote:
所以你媽媽可以拿 50%+12.5%=62.5%
你們三兄弟各拿 12.5%
配偶先拿的50%不用繳稅,剩下的50%才要繳稅


正解
先想法子讓直接繳的稅減少才是
合法的避稅
雖然不一定是上面的數字,但這方法才是對你和家人最有利的
Ai7tou wrote:
通通歸媽媽 將來你們誰要照顧 還不是女兒

人家樓主的故事裡都是男丁,哪來的女兒?!
Ai7tou wrote:
我不會分 除非雙親都死了 再來平分
法律只是給你參考...

房子不分,房屋稅、地價稅誰要繳?錢要不要分呢?

不會生兒子、孫子的資產、錢是沒用的,不用在那意氣用事
cinnamon coffee wrote:
房子不分,房屋稅、地價稅誰要繳?錢要不要分呢?


房子不分,稅單還是會來的
所有繼承人都會收到通知,但似乎只有一人會收到稅單,應該是住在該地址的收吧
去年我岳父去逝,房子還沒分,稅單已經到了

至於不繳會怎樣?
這不用擔心,政府不是會代管15年,15年後政府幫你法拍掉,欠的稅金、罰款、利息一次給你收足
再不去領,政府全部沒收

有本事不要分,政府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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