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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振興三倍券定案7/15上路 領多少、怎麼領看這邊

懷念以前的 消費券,直接等同現金價值 3600,
愛怎麼花都可以,簡單清楚明瞭。
這種應該花一千領一萬!
skkpig wrote:
3000卷只能消費,不能等同於現今
花1000領3000卷,再換回2000現金,對於不想消費人等於實領1000現金,

3000卷能夠消費換得等同3000元現金等值的商品就是現金,只是不能找零,與購買消費政府規定排除的11類特定消費,

這3000卷明明可以自己把它用好用滿的,如果真有人只是單純不想消費,而賤賣3000卷只為了實領1000現金,那我也只能笑笑的說,這不就是正港的盤子,頭殼破康裝了大便,把口袋裡的錢掏給別人爽爽花用,還開心的不得了。
我有兩個問題求解
1. 說明不能使用在電商,但我綁定信用卡再消費,會逐筆確認消費是否與電商有關嗎?

2. 我用玉山uBear卡的LinePay行動支付消費,原則上是要綁定在信用卡,但LinePay行動支付在玉山uBear卡的認知範圍卻好像又是電商耶...
好像沒規定不能拿去繳電話費,第4台帳單
mobile3803 wrote:
好像沒規定不能拿去繳(恕刪)

有喔 有規定不能繳納公用事業水費、電費及其他代收費用
什麼狗屁卷,把老百姓當乞丐。
foxmask wrote:
這一點, 其實是可以從銀行端的系統上下手就可以了~
系統可以直接把每月的消費金額屬於電商的部分剔除, 不列入計算~


這就更可怕了...竟然授權讓政府看我的刷卡內容
雖然政府真要查也可以查,但也必須是有疑是犯罪才能去查吧.....

所以若選回饋2000到信用卡內,是不是銀行每月要去回報我的刷卡明細給政府查看...

這等於把自己的個資直接授權給政府了吧?
小瑞
RMAN wrote:
這就更可怕了...竟(恕刪)

新聞有說不會去調查信用卡的消費明細,應該是銀行系統會自動過濾,但如果真的擔心,其實也可以選領紙本的方式呀
付出1000買3000可以叫3倍劵真的很厲害,完全略過自己付出的1000元成本,那馬英九的消費劵不就該改名叫無限倍券了?零成本給你3600還不用等政府耗費行政成本在那邊計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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