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麼都不做 1,200萬法定配偶是50%=600萬小孩一:25%=300萬小孩二:25%=300萬最保險就是把一千萬轉現金出來,由你去租個保險箱15年然後15年後再把鑰匙給小孩前提是你比她先生更值得信任
你妹可以信託給你如果你妹夠相信你這個哥哥的話如果你父母也同意的話 那就快做比較好而且其他方法網友也說的很詳盡了 可以跟家人討論看看而且她老公也一定會再娶一個的 畢竟現在不是以前沒有男人可以忍受這麼年輕妻子就走的狀態所以你妹的顧慮是正確的而且癌末不見得兩年內會走 要看是哪一種叫你妹要積極處理 但人放輕鬆 樂觀面對也許會有奇蹟發生
癌症末期難道就不治療了嗎?半年至1年的存活時間是醫生說的嗎?醫生都比較保守,如果積極治療,存活時間都可能更長,而積極治療、標靶治療的費用,1200萬可能尚未過世就用光了,所以樓主有可能想太多,除非現在就放棄治療....
我如果是本案的老公的話我大概會請老婆把財產全部信託然後離婚這樣我就不會跟你妹分遺產了然後死後請把小孩監護權給舅舅讓舅舅養我才不要 給那老婆疑神疑鬼然後死了還要孤獨一人養小孩要買部車 接送小孩 還要自己想辦法那死去的老婆, 有夠不負責任的一點錢都沒留給我運用說實在的 也才1200萬分 3份留 1/3 給老公 作運用真的不為過!!想想 如果老婆走了老公 幾年後也得重病 需要錢財產都動不得小孩也會辛苦的, 到時舅舅要拿錢出來嗎?除非老公是個爛人!不然 什麼舅舅, 伯父...雙方的親家們就別管了!!
因為時間很短可以用 他益信託但是有每年贈與限制額因為丈夫還是監護人。可以利用未成年 監護宣告模式進行也可,不動產也可以用這個。其他四等親屬可以為財產清單管理者。監護人有提出財產使用報告的義務。監護人與財產管理者是分開監督。 成年後可以宣告解除監護。不過一般還是用遺產處置模式,委託銀行辦理信託也是方案之一。先要看自己目前帳戶銀行是哪一家是否有提供比較多的信託業務。股票與基金能否先轉到他益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