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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把多的錢匯進員工的戶頭

說明此乃非刑事案件,單純民事,但若告對方刑事的詐欺/侵占,想藉由以型逼民,那可能會犯上誣告
(匯錯款是單一方的過失),如此就有構成憑空捏造的要件

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sunshine991223 wrote:
這好像警察在欺騙民...(恕刪)

abelli wrote:
說明此乃非刑事案件,...(恕刪)


匯錯款項,是單一方面過失,但已向對方說明,對方也明確的知道,此款項非己所有~~

但已表明,你匯錯款項,是你自己的錯,不是我的錯…我不還……(有line為證)

是否為侵佔?又或者這屬誣告呢?

看證據到那………辦到那………


okdnsfht wrote:
匯錯款項,是單一方...(恕刪)


對方有明白回覆還款日期嗎?

沒有的話如何證明對方有侵占意圖,人家只是手頭沒錢還,又不是不還.

至於何時還那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包個紅包去請對方還,讓對方也有個台階下,如果還是不還那只好上法院了
詳情請看第1頁,原PO的說明~~
不可說 wrote:
對方有明白回覆還款日...(恕刪)
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銀行誤把一億存入我的帳戶,這樣算誰的? 如果銀行又偷偷把錢轉回去,這樣銀行算侵占嗎?

有些事情,對就對、錯就錯,還可以厚著臉皮這樣爭....現在人都不知道怎麼了
可以當不小心匯錯來處理
我朋友曾不小心打錯匯款帳號
錢就入了該帳號

首先請聯絡對方銀行
說明發生這種事情
銀行會先把這筆錢標註起來
並且連絡帳戶所有人

銀行是不能擅自從客戶的帳戶中拿錢的

當然帳戶所有人未必會歸還
但他也不能動這筆錢
正常來說 如果是受薪階級 會想等法院判決!

把錢匯到員工戶頭 然後再要員工把錢還出來! (聽起來怪怪的!)

我想普通員工都會想走法律途徑的~ 等判決

還真不是公司單方面說還就得匯回去的? 依法律途徑 XD 對前離職員工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 樓主朋友的公司法務當然要採取追討財務的行動 )


哪裡大部分的人都覺得錯在樓主?
根本就你們小貓幾隻喜歡佔便宜,
社會就你們這種人台灣才亂糟糟,
你下次在外面吃飯皮包手機遺留在店家
,想到後回去認領,店家說你自己送給我的
憑甚麼拿回,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Good早晨 wrote:
你自己給了就給了還...(恕刪)
找律師告他
只要動作一出來
他就會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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