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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研擬-配息不除息

建議股票只能賣紅,不能賣黑!!

一路長虹!!
十二夜月 wrote:
ayz847
我嚴重懷疑,你在對牛彈琴...(恕刪)

我也有這種感覺。
抱歉隔了那麼久才看到你的回文,很高興能與你討論這個話題。

dancingra wrote:
股東權益是會變的, 您都說了 "淨值會降", 如果淨值會降, 負債不變, 那什麼
變了才導致淨值下降呢?


我這段話指的是配股票(不是配錢)後,股東權益金額是沒有改變,
股票雖然變多了但權益是沒有變化資產自然也無變化,更沒有下修股價(市價)的必要。

dancingra wrote:
100元*1000股, 跟 76.923元*1300 股, 總值都是 10 萬元, 沒不同吧? 那它漲回
100 元填權填滿是很重要的嗎? 這等於在要求 30% 的漲幅耶 (10萬變成13萬), 也就
是 300 股零股賣光整個是淨賺, 是要什麼樣的題材來支撐這樣大的漲幅才行? 這怎麼會
是 10% 漲幅限制害的? 應該先回答憑什麼要漲 30%?
夠不夠是賣壓跟買盤的力道決定, 如果全市場都幾乎沒人要賣, 每天只成交 10 張, 那
我想不用幾隻小貓, 花不了多少錢, 就可以拉個三五支漲停了, 但問題來了, 憑什麼要全
市場都不要倒貨, 讓股價衝上去? 10% 限制只是把 1 天可以衝上去的事弄成 3 天才完
成, 但前提是要有題材支撐上去吧?


這裡我可能表達不是很好,我主要的意思是讓市場去下修到76.923元(合理價格)
而不是硬把他拉下來。拿配股的例子是強調淨值變化幅度比較大,如果有設10%天花板要很多天來消化這樣的變化。
我主張的論點是不要除權息,就不需要填權息,就也不需要題材囉,也沒有那隻股憑什麼漲30%。

這樣說好了,我會相信要市場100塊要下修到76.923元
絕對比下調到76.923元後沒填權息就算了還更往下跌的清況,來得更真實。


dancingra wrote:
沒蒸發吧? 怎麼算的? 如果您談的是指數, 那請要區分價格指數跟報酬指數的差別.


我記得有看過一個報導,他內容大概指出,近年來除權息能"成功"填權息還原價值的股票,比例是少之又少,
市場所謂的填權息,充其量不過就是投資人在撿便宜,那是沒有能量的。
而對於中長期投資戶,那在指數上確實就是蒸發掉了,不也是資產蒸發。

dancingra wrote:
若反過來說, 一家公司股價 1000 元, 除息高達 990 元, 理論上公司流出驚人的現金配
息後, 大家覺得股價應該至多就值 200 元 (算很高估了), 那除息後依不減除股價來定義
參考價, 那要跌幾天才能跌到 200 元呢? 這問題是在開盤參考價, 還是在漲跌幅?

前面您不是提到 "讓市場自已去把股價下修才合理", 那如果市場的判決就是那樣子, 那
這豈是除息後不降價能解決的呢? 因為市場願買的價格比一支跌停還低呀? 怎麼可能金管
會喊一句話, 大家就乖乖照那價格買...

謝謝您看我的例子, 但小弟不知道不合理在哪兒呢? PB 不合理?


我指的不合理是股價1000的股票,淨值約在300吧(就當作300)發不出990的股息
他能發出的配息再極端也是約300元也是清算價,變成清算的公司,強迫下市了,基本上去除權息也沒什麼意義了…

dancingra wrote:
其實除息後不減股價也沒什麼關係, 就如您所說, 資訊很透明, 會算的人就會算, 但減除股價不應
是被解釋成 "長期" 阻礙漲跌的理由, 若減除股價是下跌主因的話, 台股近十年來都流行發現金(除
息), 那按理台股指數十年下來應該跌得亂七八糟了才是, 但事實是去年還衝過萬點, 顯見 "市場資
金要不要追價買股"才是關鍵, 應當把重點放在這邊來看. 若資金肯追, 爛股一樣衝上天.


可能要想想近十年多了多少間上市公司,而近十年大陸香港指數是成長了多少倍
當然不能怪除權息是台股阻礙的原因,但已經在那滯留不停了,還要去吃掉這些指數與干預市場
其實我覺得除權息不合理,除了干預市場這原因外,另一點就是大家所詬病的稅制問題,股票都被除權息了,
結果發下來的股票股利還要被最列入綜合所得,然後今年又來個可扣抵餘額減半一隻牛剝三層皮,根本就是鼓勵大家不要長期持有...

我舉我的的例子給你看好了,某年股利所得8佰多,等於股價也讓我掉了8佰多(雖然我是沒在賣股票的)
在現今市場的例子真的很難回填,股價也沒什麼變化,但等到我哪天要賣股了,那2佰多的稅金就是我的損失了,

當出扣抵減半是跟夫妻分開計稅同時來的 為的就是不要少搶百姓一筆 要這樣幹憲法保障人民財產那一條刪一刪
東區員外郎 wrote:
抱歉隔了那麼久才看到你的回文,很高興能與你討論這個話題。
我這段話指的是配股票(不是配錢)後...


哪裏, 就聊聊囉, 小弟也是慢慢回的...

小弟認為, 或許股價中究竟含不含權息值是一個問題, 而每個人理解不一樣,
所以才會有不同的意見. 目前談說除權息不要扣除股價, 說穿了其實就像您所提到的:

> ...如果有設10%天花板要很多天來消化這樣的變化。...
> ...近年來除權息能"成功"填權息還原價值的股票,比例是少之又少...

所以或許我們會期望在不扣除股價後, 能讓交易制度與價格慣性來把股票價格維持在較
高的水平. 同時, 台灣常用的加權股價指數也不至於因除息而每年被砍一截重練...
持股的人 (包括我), 當然希望股價天天漲, 吊高高的~

另外, 您提的實例:

> ...某年股利所得8佰多,等於股價也讓我掉了8佰多... 在現今市場的例子真的
> 很難回填,股價也沒什麼變化,但等到我哪天要賣股了,那2佰多的稅金就是我的損失了...


解釋是這樣子的:

公司派出紅利, 收到此紅利款項的是誰, 政府就抓誰繳所得稅, 而若是指證交稅, 依
目前稅制, 誰賣股就抽誰的稅, 遊戲規則目前就是如此... 至少小漲一點, 把稅費
成本轉嫁出去, 當然是所有賣方的期望囉.

而股利所得讓您的股價掉了800多, 那是因為股價中含息. 舉個例子:

A 公司無負債, 淨值 25 元, 去年 EPS 3 元, 決議發放 1.5 元給股東, 但是到了
發息日前一週, A 公司所有股東開臨時會突然 100% 股權都同意要中止營業, 公司要
退款給股東然後收攤不幹了, 那麼股東會拿到幾元的退款? 答案是每股可拿回 28 元
(不是 25, 也不是 26.5), 所以, 持股者有分配之權, 不惟初始投資的資本 (10 元),
也包括賺進公司的利潤 (15+3=18元), 都有權分配...

所以到了A公司要退款解散前的三天為最後交易日, 如果我想跟您買A股票, 您一股會算
小弟多少元呢? 而您估計小弟我最多會願意出多少元呢? (註: 三天後就兌現的東西,
基本上幾乎無風險, 故不必考慮什麼風險貼水問題)

又若是 A 公司決議的是先除息完成, 然後三天後公司退股款解散, 那除息後再參與公司
退款, 公司會退多少錢下來呢? 足見股權不止可以用來領息, 也可以參與公司清算分配,
那股權的價值(股價)就應包括息值.

所以領了現金股利, 固然讓您的股價掉了 800 多, 但這 800 已放在您的口袋中(已分配
拿到了)的差別, 說起來您沒賠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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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弟認為, 釐清後, 真正的問題是 "很難漲上去" 這件事, 尤其是明明有利多,
但就是漲得又拖又無力的... 回到之前提過的, 只要資金肯追, 爛股一樣漲翻天...

另外, 指數部分, 也許大家都太在意市值指數了, 這也難怪, 因為市值指數跟買賣價差
關係較大, 但長期投資者不妨多看報酬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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