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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背房貸了~~

自已的房子拿去出租的價值不在租金高低,而是,你喜歡每個月的月初辛苦湊錢給房東,還是每個月初都有人給你一萬多塊的零用錢,哪一種比較爽~~~~.

京藍沙漠 wrote:
自已的房子拿去出租...(恕刪)


自已的房子拿去出租

不用還房貸利息跟本金的嗎?

NEI0527 wrote:
1.有可能,但非絕...(恕刪)

您的分析好精確用心喔..
真的是好文章...
讚...

桃園小喇叭 wrote:
各位站內先進大家好...(恕刪)

你老婆說好就好....
太晚了,這時間點不太容易賣到一個好價錢的!!
另外建議你把錢存銀行生利息來補貼房租即可
你是想要逢高賣出, 逢低買進, 而不是把房賣掉去玩股票吧

三子父 wrote:
35歲了 還這樣想 你老婆嫁給你,你給了他甚麼?
打消這個念頭 被你老婆知道 他會氣到不想跟你說話
不信邪 你就試試看吧!!!


不是所有人的老婆都是這樣想的!!我也剛好35歲把房賣掉,也有二個小孩,感情也是很好
這種只需要有共同的想法即可
你賣屋獲利了結想法很不錯!! 只是拿600萬去定存來補貼房租這就怪怪的!! 倒不如好好繳清房貸吧!!毫無效益可言!! 想辦法買間600萬的房子年報酬4%,你賣房子來投資理財才有意義!! 而不是在等房市跌再買!!人生有幾個十年讓你等~ 給你參考

3.房子賣掉後改租房(每月約一萬初)租金,用600萬定存利息(每月約6000)補貼租金,繳給銀行那麼多年利息,換銀行用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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