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9859 wrote:
別忘了政府之前還承認國民黨年資與公務員年資通算,
好像那個連戰就是其中代表人之一,
都快破產了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政府還不處理嗎?...(恕刪)
四個字,依法行政
法律怎麼定,行政單位就怎麼做(該問問立法院打算甚麼時候修法)
舉個例子,幾十年前的保險單,大部分都是固定利率很高的(七趴八趴的都很平常)你要是當初有買保險,現在也可以享受七趴或八趴的利息收入了,就算是十幾年前的保單,也有固定利率五趴左右的(小弟就有不少五趴固定利率的保單在領錢),不能因為你沒有買保險,就罵那些買了保險的人現在領高額利率不公不義,這是選擇的問題,沒人拿槍指著你的腦袋不准你買保險或是當軍公教
如果當初買了保險,約定是八趴,現在保險公司可以片面解約不認帳嗎?保險公司真的這麼搞的話,是不是必須負擔違約賠償責任了呢?
軍公教的退休給付亦然
政府想違約不給付這些利息只要賠得出高額賠償金就行了
18%都落日多久了,(李大師的18%年資都少得可憐,更別說其他的公務人員了)這冷飯炒到現在還吵不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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