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的有錢人比看得見的更可惡,那些買賣房屋、投資股市、開設公司等....
起碼都是看的到也扣的到稅,也逃不了稅。
雖然薪資繳稅比例上占的高,但是上訴那些繳的稅也並不低。
可惡的是用人頭詐騙人家資產,或人頭炒房或用人頭一直開落跑公司的,
這才真的欲哭無淚,這些才真的逃了一堆稅,還有看似不起眼的不開發票繳稅的商人,
有的是真的營收少,但也不乏一堆年收千萬的,就算單純賣雞排也是有營收千萬的,
那種的沒繳稅也沒看人在罵,也沒人去查覺,政府也沒很積極在這一塊上,
反而是有繳稅又讓大眾眼紅的人,多數人看得到的,繳了金額龐大的稅還要被罵繳不夠繳太少。
這樣還有資格談啥租稅公平嗎?要公平就不能大小眼,而是該去抓那些逃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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