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說 wrote:
半導體技術授權,沒有一道一道在授權的....(恕刪)
沒錯, 那是你買了一整包, 也就是你是躲在美光的保護傘下(保護費用已包括在整包費用內了)
除非你繼續躲在美光的保護傘下, 否則就要有被告的打算.
重點來了, 如你所說, "這也是為什麼南科和美光是策略合作.當然,如果今天南科和美光要拆夥了,問題就複雜許多."
所以美光是不會把保護傘賣給南科, 只是借你用而已. 而這個借期不知道多久? 一但美光南科拆夥, 南科也無法自行
繼續生產DRAM. 一輩子都還是要仰人鼻息.
同樣的, 爾必達也是不會把保護傘賣斷給 TIMC, 所以先前我才說, 爾必達院主動提供技術 =\= 賣斷技術
這也是為何 阪本xx 在最後一刻始終不願簽約!
其實, 你可以朝另一個方向思考, 在這次的整併案中, 誰是最大的贏家?
無論整併案是否成功, 某人(or 某公司) 都獲得了好處了, 那才是他早打好的算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