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cho wrote:好奇問一下 你借這個...(恕刪) 算一算是6%左右,因為一年的手續費較低,(但換算成總費用年百分率滿高的)我買的股票至少有10%殖利率,且有填權所以我有4%的套利(不含填權後漲上去的股價)
這個信貸看起來是沒什麼問題,利率很低!貸款利率幾乎是0%,只是名目改成手續費(一個月$600,一年$7200)問題出在滯納金超出貸款人(一般人認知)的想像~~所以發文人用"可怕"也不為過~~!希望大家還是要審慎還款日期,因為"條文"是銀行的最大利基點,雖然差一天,銀行"小客服"是決定不了的~!不知版主有沒有跟"銀行"連絡,跟主管溝通,因為我發現板主有一個可以跟他們協商的籌碼,就是你已繳三期了,而且未逾繳,這點可以談談看!(打銀行總行,不要打客服)
我也曾經慢了一天繳款 一樣是大眾的結果也給我加了一比不成比例的金額後來我就很不爽的打去凹.....最後讓我少繳了不少....不過感覺還是有點糟....所以現在就沒在刷他們家的卡了......所以版主講的心情我也可以體會......
恭喜大大有爭取成功,其實合約之簽訂,並不是沒有轉圜的餘地的,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契約中任何一方如果想更改,反悔或不想履行合約內容時,不得透過溝通協調的方式去爭取或要求其中一方給個方便的,雖然進入司法程序時,未履行合約內容的該方敗訴的機率大,但一樣要經過法院的判定,如此才成定局,所以並不如那些正義魔人說的,去溝通協調是錯的!!這也是為什麼契約之簽定屬於民法契約是保障某方沒錯!但不表示我們完全不能跟他們協調!!再說一次~~~契約簽訂後,不表示我們完全不能去溝通和協調!!正義魔人還是先搞清楚再來亂吧!!違法的事情才是不能做的!!不要自己不懂得去溝通協調,就認為別人不該這樣做!!就像有些貸款在契約上有履約期限,但還是可以透過溝通的方式,要求銀行給予展延,只要銀行願意還有許多租屋族有時也會發生無法租賃超過合約所規定之期限,許多合約內容都會制訂,當房客未租滿這期限,房東可以扣押一定的押金的,這時候我們一樣可以透過溝通和協調,請房東少收一點,甚至不收,只要房東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