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fdsf wrote:
記的是短時內漲跌幅超過30%以上,還有其他條件你可以google
會先列警示股(你在電子系統上看到名字是紅色的就是警示股)
再接下來是交易時間拉長五分鐘撮合一次(正常是五秒撮合一次)
再接下來是交易時間再拉長(之前碰到是20分鐘撮合一次),改圈存交易(就是你要買,要先匯錢給券商,讓券商幫你下單)
本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有價證券最近一段期間累積之收盤價漲跌百
分比異常者」,係指有價證券當日達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最近六個營業日(含當日)累積之收盤價漲跌百分比超過百分之三十
二,且其漲跌百分比與全體有價證券及同類有價證券依本項規定計算
之平均值的差幅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二、最近六個營業日(含當日)累積之收盤價漲跌百分比超過百分之二十
五,且其漲跌百分比與全體有價證券及同類有價證券依本項規定計算
之平均值的差幅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及最近六個營業日(含當日)
6 營業日漲跌幅超過 25%
30 營業日漲跌幅超過 100%
60 營業日漲跌幅超過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