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最高,達2,917億元,
其次依序為高雄市之2,112億元、
台北縣之1,081億元,
再其次為台中縣之485億元、
台南縣之445億元、台南市之317億元、
高雄縣之264億元,
如果想批評高雄市的話,不如先講一講欠債第一名的台北市.
地方政府也欠了不少,但地方政府欠的再多,也沒有中央一堆錢坑法案驚人.
養一堆軍公教人員就去掉國家財政60%的收入.
錢坑法案一堆,花費龐大
光一個眷村條例就預估花超過一兆三千億.
不管是誰執政於中央或地方,都需量入為出.
將錢花在刀口上.
將大部分的錢花在照顧少數人及團體,這樣怎麼能公平?怎能不排擠其他建設?
再說一次,不是考上公務人員了, 公務人員的福利就可以愛怎麼不合理就加到爽.
就可以拿到那麼高額的福利,啃去中央歲收那麼大一筆花費.
如果說批評這樣的事,是酸葡萄,那乾脆公務人員加薪100%好了.
問題是合理嗎?
國家已經每年在借錢度日了,還要這樣花錢在相對優渥的身上,怎麼行?
連希臘都將公務人員做減薪了.該調整就調整.
不要再說信賴保護原則了.
如果有一天國家的歲收小於支付給公務人員的薪資時,
還信賴保護的了甚麼呢?能不調整嗎?
問題不在公務人員身上,是制度是法律出了問題.
要解決此事需從立法著手.
願意改革的立委,舉手投票投不贏也沒用.
國家的改革,必須先從這些改革法案能在立院通過.
願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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