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tai5497 wrote: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約...(恕刪)
這個可能就是因為南山人壽Q4應是和去年一樣未實現資產減損擴大產生虧損必須提列的,跟匯損無關,台幣升值好像是一、二月的事,這個錢只是被凍結,到時候原因消滅了,沒拿出來分派股利,是會被政府加徵稅的,應該沒公司那麼笨,
可以參考底下
http://www.wanchicpa.com.tw/%E7%87%9F%E5%88%A9%E4%BA%8B%E6%A5%AD%E4%BE%9D%E6%B3%95%E6%8F%90%E5%88%97%E4%B9%8B%E7%89%B9%E5%88%A5%E7%9B%88%E9%A4%98%E5%85%AC%E7%A9%8D%EF%BC%8C%E6%96%BC%E9%99%90%E5%88%B6%E5%8E%9F%E5%9B%A0%E6%B6%88/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依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分,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作分配部分,應併同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未分配盈餘計算,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
所以連續兩年這樣,會有一年因為南山Q4沒未實現資產減損擴大產生虧損,而拿出來分派股利,那時候股利會暴增,因為兩年幾乎已經提列一個資本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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