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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要自己管!

真是窮到只剩下錢的好例子,應該置頂引以為戒,光看那可憐的浮水印(如果還能稱為浮水印的話),就知道發文者一點氣質都沒有。

不過還不錯笑。

以上
http://sable-brompton.blogspot.com/
你戴什麼錶?!
louisa. wrote:
你戴什麼錶?!...(恕刪)

louisa.你自己帶什麼錶比較重要吧
管別人戴什麼錶
Royal Flush wrote:
louisa.你自己...(恕刪)

管你?!
你不是很有錢嗎?
你不是很愛炫耀嗎?

我只想知道你跟我那些叔伯們戴的是不是一樣的
因為你跟我認識的有錢人
很不一樣

真的有錢也不是丟個幾10萬拍拍照
敢PO還怕被問喔
笑死人了



...
MSN:philharmonique@livemail.tw 小小理財專員!
Royal Flush wrote:
中華民國94年9月23日開立的發票
『兩個人』 是『吃』什麼? 吃到三萬九?
應該不會只有我一位 覺得這發票怪怪的..
顧客位數竟 1 人
========
今天都已經中華民國98年了 四年前的 一 餐.. 過去很久了 好嗎
還有少無聊了
有什麼好比的


罪過、罪過,
沒想到樓主真的誤會這是在比較,
小弟po文時說過了...純粹只是個人經驗分享而已。
可能用字淺詞不夠婉轉,
希望樓主大人大量不要跟小弟計較。
另外樓主沒猜錯、您真的不是唯一認為發票怪怪的人
顧客數是「1」單純也是飯店方面筆誤,
不是少個零(例如:10人吃了近四萬)、也不是一個人近四萬/兩個人近八萬,
不過就是兩個人吃了近四萬而已(無帳可報,僅個人私房錢)。

樓主在回文中一直強調「要po只能拿這一兩天的發票照片出來po」、不認列去年甚至更久以前消費,
小弟猜想樓主想表達的是:
以前景氣好、吃頓飯花個幾萬塊也只是剛好...現在景氣差、花七千吃一餐才是高手。
好吧!
小弟沒輒、給其他大大表現好了~
這只是我個人偏頗、狹隘、淺顯、渺小微不足道的一點意見...
philharmonique wrote:
可以停止比這個無聊的東西了嗎?
比錢的多寡是一件很沒深度的事情...

就是說嘛
重頭到尾.. 所有我在01發的文
都是 同一批人 去申請好幾個不同的ID
來鬧..來亂..

他們的反應 好像我去踢破那些人他們祖先的骨灰罈似的





AndyLai wrote:
另外樓主沒猜錯、您真的不是唯一認為發票怪怪的人

原來是這樣
不過AndyLai你『當初』吃了什麼..吃多少錢.. 這對我來說不重要啦
Royal Flush wrote:
就是說嘛重頭到尾.....(恕刪)

一天賺到2000萬
要如果花
交交我吧
遠山含笑 wrote:
這版這麼紅
幫阿土伯做個連結囉!!
假鑽石事件

原來如此!
終於知道為什麼...這麼...了,
感謝遠山大的提醒,
否則小弟我還差點就要認真了。

不知道為什麼,
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小弟潛意識裡一直浮現一部老片,
不過人老了、想半天就是想不起來。
話說回來...引起公評的這位貴公子該不會姓史吧?
嘻!嘻!
這只是我個人偏頗、狹隘、淺顯、渺小微不足道的一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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