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是由僱主、勞工本人、政府個分攤部分金額幫勞工保的險,而且滿足一定條件下退休後可以領勞保年金
勞工退休金是雇主依法須每個月提撥存入勞工個人退休金帳戶(薪資6%)
所以,
1. 勞保年金可以請領的年齡有一個對照表,民國52年以後出生的請領年齡是65歲,可以往前最多5年,每提前一年減少4%請領金額。年資超過15年的只能選月領,月領領到死亡
勞保退休金60歲可以請領,可以選一次領或分月領,不管怎麼領領到帳戶空就沒了(我粗算過大約17年就會領完),還沒領完就死了,遺產繼承人可以向政府申請把帳戶餘額一次領出
2. 聘僱人員一樣可以依法要求雇主保勞健保,就看你要不要伸張自己權益
3. 如果你接受僱主不幫你保險,就要分成二部分:
健保--一定得保,看是家人讓你掛在他名下,還是你自己去區公所辦理保險及繳費
勞保--自己付全額請雇主幫你加保,好處是會持續累積你的勞保年資,缺點是保費會比以前多,保費計算公式請自行google
不保勞保,改保國民年金險,好處是年資沒有空窗期,等開始領退休金會多一個國民年金可以領,保費及領的金額一樣有一個試算公式,請自行google,而且這是被本險人和政府分攤費用所以保費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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