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的溫柔 wrote:個人認為新政府的政策...(恕刪) 馬英九承諾停建核四 ?? 請問有相關新聞連結嗎選舉前 馬英九說不承認大陸學歷?? 請問有相關新聞連結嗎你會不會地下電台 還是笑話新聞 聽太多了2年的育嬰假 真的很誇張 真的只圖利公務員女性找工作 會越來越不容易
官員們已改口育嬰假將逐步到位、弱勢優先,而且「兩年」留停職期間,勞委會傾向解釋為父母各可享一年,「六成」也不是以個人的勞保投保薪資計算,而是以所有勞工平均投保薪資(約三萬元)的六成,每人每月津貼約一萬八千元。看到這樣的報導,感覺就像是看到路邊的小販立了個大大的牌子寫個「每樣5元」,等到拿了東西要結帳時才被告知是「每樣5元起」。
這項政策說穿了就是完全為公務人員謀福利以前可以留職停薪兩年去育嬰,現在還多了六成薪可以拿留下來的職缺還可以雇用時薪人員來cover在私人企業工作的老百姓就只好用力的努力省錢繳稅吧不管什麼顏色坐大位,看來這些"大官"真的是都不食人間煙火
Andymax wrote:那在職場上的男男女女 已經不打算再生的 怎麼辦?代班代到 天荒地老 無怨無悔(恕刪) 這種情形應該是公司要去人力派遣公司找人代班才對,我一直覺得沒道理A同事請假要B同事代,A同事被扣的錢又不會發給B同事另外,我想這個政策多少有獎勵生育的意思,所以不打算生的人就很抱歉了
有任何補助,對我來說都是聊勝於無,畢竟老婆在家帶小孩四年多,一人承擔收入來源的壓力的確相當大,這也是為何週遭一堆人詢問為何不生第二個,答案永遠是No的原因。不過,1. 如果要能領到這筆補助,是否代表目前一定要有工作才行?那原本已離職在家,或無勞保的人,是否就無法補助?2. 留職期間,是否仍需支付勞健保費?這筆費用要由公司承擔嗎?那以後真會有許多公司訂下不能懷孕、或不能二年留職條款。3. 如果兩年期滿前,又生了另一個小孩,是否代表公司要連續負擔四年的費用?且要保留此人職務四年?四年後,可能早已人事全非了吧!4. 如果是有錢人家,在生之前是否也可將老婆掛進自己公司當員工,這樣一來也可請領兩年補助?其實,政府如真要鼓勵生育,除了要先從夫妻所得稅合併申報的優惠著手,才能鼓勵結婚外,針對夫妻年總收入低於100萬元者,給予5歲以下,一位小孩每月1.5萬元補助、兩位2.5萬元(不列入所得稅),及5歲以上幼稚園全額補助,這樣一來,想繼續工作的,就有錢補助請褓母,不想工作的,一個月1.5萬多少已足夠小孩與自己的支出,其餘不足的,當然還是得由另一半多擔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