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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改 將溯及既往 .... 台灣勞工自求多福吧 !

不怕你改..怕你不敢送..只是在吠而已..

aries168 wrote:
裝做一副很公平正義的(恕刪)
散甲狼 wrote:


不懂的人才以為勞...(恕刪)


讚啦終於說出真相
所以勞工應該拒絕這種粉飾的法律文字
不讓業者得了便宜還賣乖
為了讓世人知道實際是勞工付了90%的勞保費
應該先修勞保條例
直接規定勞工自付比例是90%
散甲狼 wrote:
勞工繳1000沒錯,但實際上雇主繳了3500,政府負擔500,總數也是5000
雇主不會平白幫勞工繳3500,那其實可以算是薪資的一部分,只是換個名目而已


你也可以想成老闆的薪水是你發的,只不過你自願給老闆薪水30萬自己領3萬。

這種自我解釋的名目算法也能想成是自己薪資的一部分,難怪台灣勞工永遠都是弱勢。

雇主繳3500那是公司營運成本不是名目薪資(其實應該修法讓勞工自己繳這3500就不用讓雇主吃勞工豆腐,只是老闆會不會加薪3500就不知道了)。
sgxm3 wrote:
那些繳幾百塊錢就想領幾萬塊的老頭會出來掀了你的烏紗帽。

反正要改到他們滿意是不可能的,勞保沒救了。

不要去動到勞退逼年輕人仇視老人就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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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倍奉還?
說話前先思考一下
自己說的話合不合理

改是一定要改
我覺得最終應該改成
所有退休人員都改成類似國民年金制度
全部由國家接手

或者
不管薪資投保的高低(不分軍~公~教~勞~農保...)
退休就是領同樣的錢
既然是退休
只要保障最低的生活水準
例如
現在最低薪資是23800元(明年24000元)
那麼所有退休人員
最高就是領23000元的天花板
沒道理已經沒有在工作的人
退休之後
領的比有在工作的人還多
riklin wrote:
你也可以想成老闆的薪水是你發的,只不過你自願給老闆薪水30萬自己領3萬。

這種自我解釋的名目算法也能想成是自己薪資的一部分,難怪台灣勞工永遠都是弱勢。

雇主繳3500那是公司營運成本不是名目薪資(其實應該修法讓勞工自己繳這3500就不用讓雇主吃勞工豆腐,只是老闆會不會加薪3500就不知道了)。


有時法律就是喜歡寫太多 寫太細 管太寬 但又管不住 導致有些人誤解
應該只要規定勞工最低需提撥多少 政府補助多少及補助上限即可
畢竟很多僱主也是勞工 薪水好不好工作內容好不好通常領薪水後1個月內大概就有個底
僱主是否再提撥應該做為營運方針吸引員工的一種福利(不然羊毛終究是出在羊身上)
畢竟每個行業特性都不同
很合理 支持 之前的破洞太多太不合理的 本來就要改
我也很想繳錢啊。我想每個月繳10萬。到我退休時希望政府每個月給我300萬到我死掉。政府順便每個月補助我2萬。讓我可以繳8萬領300萬。
勞工應該檢討勞退基本管理者「政府」的管理效率與錯誤投資造成的虧損等因素,但一直檢討其他人領太多造成虧損.....這是什麼狀況啊(政府管理不善反過來檢討勞工領太多)

當初勞保設計時由精算師計算過收入結構、投資結構、支出結構是一個可長可久的方案,而且管理者政府要負責監控勞退基金的風險,而不是政府一句護盤勞退基金就去護盤....賺了是政府英明、賠了是市場風險。

勞保會破產的原因是20前投保的勞工領太多???....這些請領金額當初都是精算師算過沒問題由政府保證的金額。

不然4年一輪的政務官只要說句勞保會破產為了讓大家都能領..........所以現在溯及既往都再少領一點......這種邏輯我實在不懂!!
購買軍備都可幾百億往美國送,現在要開始檢討勞保,乾脆結清算一算繳多少保費,按照八大行庫利率,再乘上通貨膨脹率,還給被保人。

我勞保從一碗牛肉麵50元直到現在,已經繳23年多,至少還3倍不為過。
a290861 wrote:
----------(恕刪)

較理想的退休金制度(下方是目前制度,上面是改進制度)
第一層基礎年金就是保障老年有最低尊嚴的生活,大家一體適用
第二層職業年金才由各職業類別訂定提撥金額,有高有低
可以再往上第三層則是商業年金,可供較有錢者投保
人權,是一種很抽象的議題,因為你首先得拋棄一 些你想堅持的理念,然後擁抱一些你想讓他人過的更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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