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莉貓 wrote:
對了~我還打算真的有意外的話,我不會告訴他的兄弟姐妹的,我老公也同意我這麼做!反正,現在也沒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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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辦理繼承時 需要所有繼承人到齊蓋章
littlesnow wrote:
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辦理繼承時 需要所有繼承人到齊蓋章
...(恕刪)
如影隨行 wrote:
如果只想留給配偶一人的話,是不是只要在生前將所有的財產先過戶給配偶就可以了?
這樣做會不會有所謂的"特留分"的問題?(就是完全不想留給第二人)
如果現金及房產在轉移給配偶時是否會衍生出其他的稅制問題?(贈與?), 如果有,那額度是多少以下扣不到?
如影隨行 wrote:
你說的是對的!法律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