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狼01 wrote:
提解任訴訟...
大概又是跟上次一樣,司法判決一拖三年,屆時又來到股東會董監事重選時刻,遲來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
上一次公司派沒有這次粗暴,連官方機構都霸凌.
公司派粗暴到連公司派聘任的前法務部政務次長都看不下去,
創證交所開市以來唯一紀錄,當選董事不滿3小時,立刻跳船請辭.
橫豎是當不了這個董事,與其等著被取消資格,自己先跳船.
上一次經濟部駁回市場派以3%股權召開臨時股東會的申請,
所以只能走法律.
這一次不一樣,經濟部已經赤裸裸地暗示市場派,
只要提出申請,立刻會獲准開臨時股東會,順勢改選董事.
市場派也可以花錢找上百個黑衣人來圍住主席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