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anaCool wrote:其實當初說明會的時...(恕刪) 奉勸要去上課的同學一定要錄音自保,法律上沒有規定不能錄音,錄音起來當記錄有益無害。還有他上課前要你們簽的文件千萬不要亂簽,不過你不簽他不會讓你上課(這個不合法),有疑慮的可以劃掉在旁邊簽名表示你不同意這條約。大家可以請他說明清楚條約內容再上課,如果你不同意文件上的條約而不讓你上課,應全額退費。你報名時,你的錢是買他的課程,雙方已經約定好了買賣內容,要另外再加簽其他條約才能上課是沒道理的,如果因此他不讓你上課,可以歸咎賣方無法履約,可以要求全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