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udolin wrote:>>>這問題 , ...(恕刪) 你可以將父母的健保依附費率的的,你再貼補健保費就好。健保費有一個好處跟壞處是一樣的,就是健保費的多寡並不影響醫療權。健保費低的296,高的可以到2561。高的繳1個月等於低的繳8個月。繳健保費多並沒多好處,繳健保費少並沒少好處。是優點也是缺點。
我也想抱怨這項健保制度看到某些樓在那邊歪什麼孝不孝的,真是無言啊我親人當中就有一個大型廢棄物,我真的是寧願把錢丟到水溝也不想幫他繳健保費幾年前也是處理過這個問題還搞得自己很生氣當時不知道無業父母會被強制綁在名下,所以請公司不要加保父親健保局是有發函給當事人請他去處理加保事宜,結果當然...他也置之不理突然變得很有效率的健保局立馬就將他加保到我名下立馬~不需要我本人的同意~我就是要幫他付健保費更慘的是他以前的欠費也直接從我薪水扣掉了真的是很土匪還說什麼不想這樣的話,要依附者自己去公所簽放棄扶養同意書...當他傻了嗎?要是全臺灣家庭都很美滿和諧是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啦但遇到了就完全無解,政府在這方面就是想確保一定收得到錢那要找老人收還是年輕人收?答案很明顯了吧...
:::被保險人及眷屬分那六類?各應在那裡辦理投保手續?1.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包含被保險人及其眷屬。2.被保險人分為6種類別及其所屬的投保單位,規定如下列表格。保險對象要按照自己的投保身分和資格,在自己所屬的投保單位辦理投保手續。具有被保險人身分(例如有工作或參加職業工會),就不可用眷屬的身分投保。眷屬要跟著被保險人一起投保,假如被保險人換工作,眷屬也要跟著換投保單位。保險對象、投保類別及投保單位規定說明類別保險對象投保單位被保險人眷屬第一類*受僱者(含外籍勞工)*公職人員、公務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雇主*自營業主*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20歲,或滿20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限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上均需無職業所屬的機關、學校、公司、團體或雇主第二類*職業工會會員、外僱船員同上所屬的職業工會、船長公會、海員總工會第三類*農、漁民、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漁業工作者同上農會、漁會、水利會第四類義務役軍人、軍校軍費生、在恤遺眷無國防部指定之單位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 無 內政部役政署矯正機關之收容人 無 法務部指定之單位第五類*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成員 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第六類無職業榮民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同第一類眷屬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無職業一般家戶戶長或家戶代表*符合第六類保險對象(地區人口或榮民)亦可選擇下列方式辦理加保:(1)本人攜帶身分證件或委託親友攜帶本人及受託親友的身分證件、印章到本署各地分區業務組聯合服務中心或各縣市聯絡辦公室辦理。(2)如使用的電腦裝有讀卡機時,可以透過本署網站的「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需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或健保快易通APP的「行動櫃檯」辦理。(3)自行下載「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填妥後,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郵寄到本署轄區業務組辦理。自己點進去看吧: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34352820B5910EC1&topn=0B69A546F5DF84DC
樓主的問題 我也是最近聽到我爸說耶是最近才開始改的嗎?我父母無工作 本來都是投保在公所最近收到公所通知說要他們依附在子女底下.....到底是要不要管他們去做變更呢還是會像前面大大那樣自動被變更...真的很奇怪的政府說改就改了...也沒看到什麼新聞說要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