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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只是換包裝的加稅..

稅改, 我老百姓算不贏會計師, 來看會計師的觀點...

對大戶來說是減稅..對散戶來說是加稅,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http://news.cnyes.com/news/id/3908252?exp=a

林宜信指出,本次稅改是朝「減稅」的大方向進行,針對高所得者的股利所得,無論採甲案或乙案,將可解決之前股利所得稅負過重的問題,也可降低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異。

不過,甲案是採股利所得 37% 免稅,餘額 63% 合併課稅,與乙案相較之下的股利稅負,並未較高。此外,甲案採合併課稅,相較於分離課稅,能夠維持綜所稅制量能課稅的原則。

股利所得稅有甲乙兩方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芷會計師則表示,如以適用邊際稅率 5% 及 40% 之納稅人,以公司所得 100 萬元為例比較計算,由下表計算可之,對於個人邊際稅率為 5% 者,不論係用甲案 (獲配股利金額 37% 免稅,餘額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或乙案 (免稅可扣抵 8.5%(也就是原本 17% 的半數),但上限是 8 萬元),原可能可以退稅 3.93 元,甲案變成要繳 2.52 萬元或乙案為退稅 2.8 萬元,但 40% 的納稅人,可少繳約 8 萬元的稅款,但確實也拉近與外資之差距。

silencenadir wrote:
剛剛查到新聞了

謝謝

但這次的稅改方式

還是妥協

會有部分股利課稅這種想法...(恕刪)


所以閣下在看到新聞內容之前的發言,大讚這次稅改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能夠在01發表言論,同時應該也能google,或到新聞網站先了解稅改內容才是吧?
silencenadir wrote:
應該回復到過去實施兩稅合一前的制度才對...(恕刪)

說穿了,因為「兩稅合一」會讓財政部少收錢,所以早就處心積慮想把「兩稅合一」消滅。於是買新聞版面洗腦、製造不同收入者的對立。

其實在前朝馬政府時代,財政部已經把「兩稅合一」這隻可以幫我們小股民生產牛奶的乳牛打到殘廢了,牛奶因而產量大減,但這也就算了,竟然還加課「牛奶稅」也就是「健保補充保費」。....那現在這個小英政府的新法呢?財政部乾脆把你家的乳牛牽走,不過可能怕引起公憤,所以每年直接供應你限量的牛奶(8.5%,80000為限),沒錯!是有可能比原有殘廢的乳牛好,重點是,我的乳牛呢?我的乳牛呢?我的乳牛呢?

PS.新法給小股民限量牛奶,那給大戶什麼塞嘴巴?鮑魚、燕窩、以及龍蝦,呵~不怕把大戶撐死?喔~也對,死了可以收遺贈稅,因為遺贈稅也調高了。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交給專業的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來算算吧!


稅改方案試算 不利小股東
https://udn.com/news/story/11459/2679475

財政部稅改方案出爐,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馬上為股民試算股利所得課稅的新舊制比較,改採新制後,不論是甲案或乙案,小股東的總稅負將增加,大股東無論選擇甲案或乙案都比現行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優惠。

而根據財政部試算,適用40%稅率的大股東,無論選擇甲案或乙案,應納稅額相去不遠,但都比現行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優惠。

安侯建業以公司所得總額為100萬元為例計算,舊制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7%,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下,適用綜所稅稅率5%的小股東,總稅負是13.08萬元。

新制甲案「定率免稅」,股利所得部分的免稅額是29.6萬元,但公司所得稅調高為20%,小股東的總稅負是22.52萬元。新制乙案,小股東擇優選擇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制度,公司所得稅調高為20%,個人可扣抵綜所稅額是6.8萬元,總稅負為17.2萬元。

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解釋,以適用邊際稅率5%、40%的納稅人、公司所得100萬元為例計算,對於個人邊際稅率為5%者,不論是甲案或乙案總稅負都高於舊制,再以綜合所得稅來看,舊制小股東的所得稅可以退稅3.92萬元。新制甲案變成要繳2.52萬元,乙案則是退稅2.8萬元。

但40%的納稅人,新制總稅負不論甲案或乙案都較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為低,新制總稅負在40萬元左右,舊制則要繳45.1萬元。如果比較綜所稅則可少繳約8萬元的稅款。

財政部昨(2)日表示,兩案各有優缺點。官員指出,甲案符合量能課稅精神,但小股東不僅失去抵稅權,還得加稅;乙案較公平,但易生弊端,可能透過人頭戶享有股利抵稅權。

官員指出,甲案無論大股東或小股東,都採37%「定率免稅」,稽徵上較簡便,且剩餘63%併入綜所稅依所得稅率級距課稅,也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但缺點就是原本有退稅機會的小股東不僅失去抵稅權,稅負還會增加。官員解釋,雖然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適用累進稅率,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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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爽的話,打電話去跟行政院或是跟立委民代抱怨吧!

財政部說明
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75747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純婷
聯絡電話:2322-8122
如果除权所得 超过 2 萬元的 健保费,要如何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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