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eabni wrote:告訴你一個壞消息從...(恕刪) 的確喔我也是撫養我姊的女兒大概2年,有附切結書但不是同一戶籍,也沒有居住一起去年被通知補稅即使我姊離婚,而且去年她在大陸被關,沒有撫養她女兒的事實(因在大陸被關,她戶口被強制遷出,她女兒是該戶戶長)國稅局仍不認,我也是乖乖補稅了
hui1124150 wrote:又到了報稅的時間,...(恕刪) 只有你要節稅 妳妹跟你妹夫都不用節稅感覺妳妹很可憐 父母沒得申報 連自己的小孩也被別人算計著要申報他們照政府的流程開店繳稅 好處都要給你拿孩子你懷的妳生的嗎? 妳妹都沒有養嗎? 還是全都靠你養?
hui1124150 wrote:謝謝...(恕刪) 我剛剛 去下載了 報稅軟體現在 商用保險 全民健保 就醫付的費用電腦 都幫你列舉算好了!!你覺得 如何能逃得政府的 追稅呢??我想 你應該有所衡量!
有扶養事實申報扶養,可以報報看,頂多條件不符被剔除無扶養事實申報扶養,這個應該算偽造文書吧? 如果真的要被追究的話我不是正義魔人,只是要評估一下風險利益的大小例如真的有住一起我可能會報,如果沒住一起的話,真的要捉一定捉的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