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彩虹光電不是小厰,在當地的規模很大。。。(題外話:彩虹集團有自己的附屬學校,飯店以及醫院)大概有接近40年的歷史了,最早是做顯像管的,大陸很多的彩電都是它的顯像管,中間鼎盛時期,當地人以在那裏工作為榮,連打掃及保安的薪水也是很高,後來因爲決策的失誤有一段時間走下坡路,但後來有轉型成功,當然其中有國家的大力扶持,群創在做的,它在2015年甚至更早之前就有報道說在做了,也是有技術的,預計2018量產,產能是群創的2倍,有了這48個有經驗的員工,應該是如虎添翼,更快量產吧.
應該不會判什麼技術外流彩光要得應該是即戰力, 經驗上的參數如果這叫技術外流,那海公公抄的東西....而且這群人應該也沒辦法去夏普日本那邊就可以自己找人了為什麼還要用台灣過去的,還要給外派獎金再說還有年資的問題
ebola01 wrote:2016-11-30...(恕刪) 最好告得成啦,這種事在業界內聽太多了,都碼雷聲大、雨點小…沒有對價關係、就沒有競業條款,不然~人離開群創,就只能去賣雞排喔??另外,最好鴻海是人人領 $142萬啦,都碼高階吃肉,中階喝湯,低階舔湯碗…
離職時如果原公司沒有提出相對補償金額,哪來的競業禁止?如果等到人過去了,再補發補償金來企圖告人的話,這個也是心態有問題。題外話,電視的價格只會越來越低,電視的尺寸也只會越來越大(或許主流的上限是70或80吋吧?),已經固定的產線面版的產能就是那麼大而已,你不擴廠增量,未來要怎麼跟別人拼?就是等著市佔越來越小,最後失去話語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