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小鐵 wrote:
大大您好買回期間為105...(恕刪)
說 明: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及考量本
公司營運作業,擬以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二、茲將買回股份方式轉讓予員工之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6,256,638仟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本公司將啟動第一次買回股數共計6,250,000 股,並於105年
9月5日 至105年11月4日止執行完畢。本公司董事會於105/8/11通過10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預計於105/9/15除權息,105/9/11至105/9/15為停
止過戶期間,105/9/8為參與除權息最後買進日,為避免影響104年度除權息配股率之更
動,此次庫藏股之買進預計於105/9/9開始執行。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在新台幣45元至130元之間,但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自集中市場買回。
(七)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430,000股。
(八)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第1次買回430,000股,尚未轉讓員工。
(九)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轉讓員工辦法,詳如附件
一。
(十一)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82%,不足以影響公司
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聲明書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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