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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要看多或是看空浩鼎 不妨先看看賀癌平


cyril74 wrote:
啥? 你確定你有租稅專業????
租稅協定只包含所得稅,所以跟贈與稅抵扣無關?
你該不會只看協定名稱有提及所得稅,就認為租稅協定只跟所得稅有關???
所稱「租稅協定」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Agreement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之簡稱
你要不要再去看仔細?
提示『消除雙重課稅』
好心一點,把聯結提供給你,省得你又眼光,看走眼
http://210.69.109.48/Pages/Detail.aspx?nodeid=191&pid=1018&rand=6485
是誰把租稅協定侷限在所得稅?(恕刪)


哈哈哈,我真的笑出來了。

原來妳真的不懂啊,連一知半解都達不到。

你貼的連結你看過了嗎? 沒有嗎? 我貼給你。

一、什麼是租稅協定?

所稱「租稅協定」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Agreement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之簡稱,為雙方締約國家為消除所得稅課稅差異對跨境投資、經貿往來及文化交流活動所形成之障礙,本於互惠原則,就前述活動所產生各類所得商訂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雙重課稅,甚至減輕稅負,營造有利雙方投資及人民往來之永續低稅負環境,並商訂相互提供稅務行政協助之範圍,以防杜逃稅,維護雙方稅收。

四、全面性租稅協定包括那些內容?

我國目前已經簽署生效的29個全面性租稅協定,是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為藍本,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消除雙重課稅方法及稅務合作等事項:

適用對象:所得稅法規定的居住者

適用稅目:所得稅

七、簽署租稅協定有哪些好處?

2.消除雙重課稅:我國對居住者於締約對方國依租稅協定繳納的所得稅提供國外已納稅額扣抵。

你是被我打傻了嗎? 自己貼個網頁打自己的臉。

妳其他毫無證據的臆測與對政府角色的自以為是已經講的胡言亂語,無力招架,才會一直回些自打耳光的廢話,妳回去念念書再來啊!

cyril74 wrote:
你要不要先去吃大便來預防肝癌?既然你這麼關心


想請問您為何為了浩鼎花這樣多時間在網路上回文?..

持股部位很大?

還是員工在這邊打屁?
tzechiny wrote:
查呀,追呀,

有誰可以得知內線消息?

得知內線消息後又有誰把消息洩漏出去 ?

讓大家賣股的賣股,借券的借券,

查出來就可以知道這案子多髒多臭!...(恕刪)


在浩鼎人體試驗設計中,晉加公司是負責拿藥給參與試驗的醫生,並收集整理每個病患狀況

然而,檢察官說浩鼎經理人涉及內線交易,但真正第一線接觸每個病患狀況的晉加公司居然沒有人被列為被告?

浩鼎可神了,可以直接跳過負責記錄每個病患狀況的晉加,就能知道內線消息?

你去問問大概知道臨床試驗的人,這樣如何能知道內線消息?

顯然,檢察官將浩鼎經理人列為被告,針對性很明顯!
tim5168 wrote:
您的論點已經建築在自己的世界 不管怎麼其他人怎麼說你都有獨特的理論推翻 小的很佩服...
難道C大您的生活環境(朋友 同事 等...)只要是持反向意見就算是對的 您都一律無法接受且要反駁下去嗎?
還是您認定您的論點都是百分百正確 ?
這邊的網友我相信大部分都是客觀去看待浩鼎案...但是您的獨特意見真的太有亮點...不想回您文都不行!!

由公司內部治理問題跟藥有沒有效您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跟理論去護航...真的太厲害了!!



新北地院6日審理北捷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凶嫌鄭捷,被判4個死刑,144年6個月有期徒刑,而之前曾以「死刑無法阻止北捷事件發生」的廢死聯盟,此次拒絕發表評論。...(恕刪)


同樣地,我也反問題:只要是持反向意見就算是對的 您都一律無法接受且要反駁下去嗎?
還是您認定您的論點都是百分百正確 ?

絕對不是因為持相反意見,我就不能認同,但偏偏許多人的評論都不是依據道理來講的

大多數人都已經把結論寫好了,就差在找能支持他論點的根據

甚至連檢察官把翁啟惠、張念慈列為被告都算是支持的立論,卻不去看檢察官這樣做到底有沒有道理

如果台灣這個社會允許、支持,檢察官可以在沒有什麼事證,單純只是像媒體、民眾懷疑,就能把人列為被告

那真的會很可怕

因為,今天當事人不是你自己,你會覺得就算檢察官搞錯了,無所謂

但,如果換是你,你能接受嗎?

底下是個超級烏龍的案例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62201323

士林地檢署100年度偵字第10719號

1.大學剛畢業,找工作時交出提款卡,就是詐欺被告?
 林韋辰,大學剛畢業,二十出頭歲,涉世未深,在四處找工作,有一天接到透過123人力銀行資料找上他的來電,雙方約在捷運站見面,對方告訴他,他們是八大行業,要找他當總機,同時,要他交出他的提款卡、存摺影本、及密碼,並會匯錢進入他的帳戶,然後再提出來,以測試他的帳戶信用。
 結果,這個帳戶成為詐騙集團的提款戶,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林姓學生的受騙經過有違常情,認定是詐騙集團的幫助犯,加以起訴。



2.檢方起訴重點,主要靠兩點:
 一,求職學生被通知找工作,竟然不是在辦公室,而是約在捷運站,且隨便交出存摺影本、卡片、密碼,令人懷疑就是幫助犯。
 二,拖了十天才正式去派出所報案,更是有嫌疑。

結果:一審士林地院判決無罪,士林地檢署竟然還不服,又提起上訴,二審判決上訴駁回,全案無罪確定。


你覺得這個案例,是不是有相似之處?

檢察官懷疑的點,若要說,也沒錯,好像有道理,因為找個工作,怎麼會把存摺影本、卡片、密碼都交出去???

但,如果考量到,當事人大學剛畢業,涉世未深,又加上也許貪圖該工作機會給的薪水相對高,總機又相對輕鬆,確實是很容易傻傻的把存摺影本、卡片、密碼都交出去

回頭來看,翁啟惠真的很貪錢財,為什麼要把自己17項專利捐給中研院,讓中研院取得鉅額的財富(醣基公司的技術股)?為什麼翁啟惠可以依據生技條例拿到鉅額的財富(浩鼎給的技術股),他卻不要?

張念慈的部分,他自己名下的股票一張都沒賣,大概還有2000多張,市價約9億,他大可以按照規定陸續出脫,為什麼只幫Alpha出脫股票而已?

你大概會說,張念慈一賣,股價就會跌,所以張念慈不敢賣,所以只賣假外資的Alpha

拜託,若這個道理說得通,張念慈的股票不就永遠都沒機會變現? 那他投資浩鼎是要幹嘛?

再者,郭台銘每年都大舉申讓股票(2015年,郭台銘申讓1600萬股,市值約新台幣14.89億元。),鴻海股價怎麼沒有跌不停?郭台銘賣股是因為理財需要,浩鼎經理人賣股就不能是理財需要?

Alpha出脫股票,為什麼要委託給張念慈處理? 結果,卻硬套成Alpha也是張念慈的,但按照浩鼎年報來看,Alpha明明就是耿重萱,如果耿重萱是張念慈的人頭戶,為什麼耿重萱沒被列為被告?


正是因為我講的都是事實,同時依據這些事實,確實還有很多奇怪之處,邏輯說不通

你願意在這種情況下,選擇相信翁啟惠、張念慈是詐騙集團,那是你的自由,與我無關

只要存在著另一種可能,除非檢察官能提出具體事證,否則我是不會相信

我反而比較相信,在沒有具體事證下,檢察官的動作反而比較可疑,反而是故意的

張念慈、翁啟惠犯念意圖有很明顯嗎?若很明顯,為什麼理論上是共犯的人,都沒被列被告?

用簡單的邏輯去想,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嘛?
L. anton wrote:
現在免疫療法的key man 是T cell, ok?! ..(恕刪)


早就已經提過了

不知道你為什麼假裝沒看到???

再貼一次


OBI-822是屬於主動式免疫療法的治療性癌症疫苗;也就是將疫苗施打到病人後,能刺激病人的免疫系統產生免疫反應,尤其是產生抗體的免疫反應,來選擇性地捕捉癌細胞,並將其消滅。

假如產生的抗體是IgG類的抗體,其殺傷力及效果比較好,且免疫系統對癌細胞會有記憶,一直製造抗體到癌細胞全被消滅為止,並達到免疫的效果,即能根治癌症。如果產生的抗體是以IgM為主,其效果也有,但比較短暫。

免疫機制:打入浩鼎OBI822讓身體免疫系統快速分化增殖可辨識GloboH的特異性B,T細胞,漿化的B細胞引來輔助型T細胞產生大量的可辨識GloboH的IgG,IgM抗體。
IgM吸引補體蛋白破壞癌細胞/癌幹細胞。
自然殺手細胞(NKC)上有IgG的Fc受器,在可辨識GloboH的IgG引導下找到帶有GloboH系列抗原的癌細胞,將之殺死清除。
也期望增殖殺手型T細胞(cytotoxic T cell)直接攻擊殺死清除帶有GloboH系列抗原的癌細胞。

PS:殺手細胞(K cell)上有IgG的Fc受器,在可辨識GloboH的IgG引導下,參與免疫過程。

以上的免疫機制,浩鼎早已公布,同時還曾製作過動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M6cJvI5OQc

我好人做到底,怕你又『漏看』,特別截下提及T細胞的部分,以免你又到處亂放謠言:








詳細內容可以到底下網址用專利編號201521766查到內容

http://twpat3.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

我懶得再貼出內容,重點是在該專利文獻中已經明確提到T細胞將會在第幾天出現

哪裡沒有T細胞

都說會產生IgG,IgM,怎麼會沒有T細胞

真不知道你書是怎麼唸的....

你真的應該要付我學費
蘋果新聞

浩鼎今表示,公司董事長張念慈及財務處經理張穗芬因涉及貪瀆罪列為被告

不過營運及財務狀況一切正常,將持續配合檢調程序,希望能盡速釐清真相。

浩鼎案越滾越大,檢方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張念慈、張穗芬列為涉背信的他字案被告

此外浩鼎大股東英屬Alpha Corp去年9~10月間賣股是由張念慈指示的

浩鼎昨表示,將進一步調查,也會依規定處分張穗芬。

浩鼎受利空衝擊,早盤股價一度重挫6%,跳空打落376元,失守400元關卡。

雅虎新聞

檢調偵辦浩鼎案,昨天(20日)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翁啟惠夫婦、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及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等11人

訊後案情升高,檢方將翁啟惠、張念慈及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3人轉列貪污案被告,並祭出強制處分

翁啟惠限制出境,張念慈及張穗芬各以100萬和50萬交保。

打氣聲不絕於耳,11名中研院員工等了快10小時,終於在21日凌晨2點多,等到中研院長翁啟惠被移送士檢

他還停下腳步查看,但表情五味雜陳,因為這時翁啟惠已經轉列貪污案被告,漏夜複訊後遭限制出境。

同樣轉列被告的,還有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及他的特助兼財務部經理張穗芬,兩人各以100萬、50萬交保

其餘證人,包含尹衍樑、浩鼎大股東Alpha負責人耿重萱及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宗益等,都訊後請回。

大規模針對中研院搜索約談,因為檢方懷疑,翁啟惠在2012年,主導中研院決策,低價把乳癌新藥技術轉移給浩鼎

損及中研院及國家利益,而他的女兒又因為尹衍樑轉讓,持有3000張浩鼎股票


這一來一往,檢方懷疑是張念慈暗中操作,涉及貪污條例,下一步就是要釐清雙方對價關係。

浩鼎案情持續升溫,中研院長被列為貪污被告,是史上頭一遭

加上行收賄貪汙是10年以上重罪,立委痛斥,應該下臺負責。



事已至此,除了靜候檢調偵辦的結果,到底還要辯出什麼大道理來?

如果OBI-822真的是人類救星,就讓時間來證明吧



unlocker wrote:
事已至此,除了靜候檢調偵辦的結果,到底還要辯出什麼大道理來?
如果OBI-822真的是人類救星,就讓時間來證明吧

不就是販賣一個夢想而已, 相信的人去相信他們所相信的
要去賭也要賭好一點的, 賭皇田也比賭浩鼎穩當

小希同學可謂是近期01上的新戰神,
引經據典給大家科普了不少生技醫藥的知識。
持平的說,小希同學的技術資料的品質還算不錯的,雖然有些人對她的Integrity有點意見。
可是誰又是完人呢? 況且要當戰神,能凹當然要凹下去,哪能顧得上什麼Integrity?
Integrity是什麼? 能吃嗎?!

另外從各大新聞媒體下面的留言看來,小希同學(Yisahias Xian)的戰力,
大從土壤液化,小到東湖醫院休息的時間表,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其實M01上面也還有很多版面正在誠徵戰神:
居家版的多多和空空,車版的神車和三寶,手機版的三星和HTC

歡迎小希同學多多參加討論
如果戰累了,記得三不五時,回回兩性版取暖,很多人還在等著領號碼牌....

(截圖上有些人比較不能接受戰神的教誨,戰輸就就罵街,很沒品,大家不要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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