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ril74 wrote:
啥? 你確定你有租稅專業????
租稅協定只包含所得稅,所以跟贈與稅抵扣無關?
你該不會只看協定名稱有提及所得稅,就認為租稅協定只跟所得稅有關???
所稱「租稅協定」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Agreement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之簡稱
你要不要再去看仔細?
提示『消除雙重課稅』
好心一點,把聯結提供給你,省得你又眼光,看走眼
http://210.69.109.48/Pages/Detail.aspx?nodeid=191&pid=1018&rand=6485
是誰把租稅協定侷限在所得稅?(恕刪)
哈哈哈,我真的笑出來了。
原來妳真的不懂啊,連一知半解都達不到。
你貼的連結你看過了嗎? 沒有嗎? 我貼給你。
一、什麼是租稅協定?
所稱「租稅協定」係「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Agreement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之簡稱,為雙方締約國家為消除所得稅課稅差異對跨境投資、經貿往來及文化交流活動所形成之障礙,本於互惠原則,就前述活動所產生各類所得商訂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雙重課稅,甚至減輕稅負,營造有利雙方投資及人民往來之永續低稅負環境,並商訂相互提供稅務行政協助之範圍,以防杜逃稅,維護雙方稅收。
四、全面性租稅協定包括那些內容?
我國目前已經簽署生效的29個全面性租稅協定,是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為藍本,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消除雙重課稅方法及稅務合作等事項:
適用對象:所得稅法規定的居住者
適用稅目:所得稅
七、簽署租稅協定有哪些好處?
2.消除雙重課稅:我國對居住者於締約對方國依租稅協定繳納的所得稅提供國外已納稅額扣抵。
你是被我打傻了嗎? 自己貼個網頁打自己的臉。
妳其他毫無證據的臆測與對政府角色的自以為是已經講的胡言亂語,無力招架,才會一直回些自打耳光的廢話,妳回去念念書再來啊!



,哪能顧得上什麼Integr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