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usoryhawk wrote:建議樓主,旁邊鄰地...(恕刪) 這個有點困難,因為我們家分配的鄰近土地,面積都比我家的還要大(標準大地主....),而且每個地主對於自己土地的處理方式不一樣,真的不是很好溝通啊,我連自己父親這一關就很難溝通了.....
重新看了一遍這篇文章有幾點是我疑惑的第一三個女兒沒有兒子,那你會聲稱自己為"小弟",那應該這麼說,這筆土地是你岳父的才對第二就算姐姐的老公是獨子又有18%好了,難道女兒就不是老爸生的?不會因為姐姐過得比較好就不給好嗎...太先入為主了吧第三將遺產慢慢過戶到你女兒名下,然後由你控制這筆遺產...感覺你的野心真的很大,猜想你岳父不會比你笨,只是不想說破難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