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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會查封電視,冷氣,冰箱,洗衣機,機車嗎?

有欠很多嗎?這信都是寄來嚇嚇人,不過還債折數可以喊很高,基本上沒工作沒財產根本無敵阿!如果有心要解決可以喊個數目給他們,曾經看朋友也被類似的資產公司討債原金額66萬多砍到22萬,馬上解決,不過好像會上聯徵中心留紀錄喔~

ch570117 wrote:
以戶籍謄本登記為依...(恕刪)


謝謝回覆
那請問一下
房子是租的
如果電視,冷氣,洗衣機
我沒辦法證明是我或我媽買的(因為都超過10年了)
哪也會查封嗎?
謝謝


大火快炒 wrote:
現實跟理論差很多的!!!!
那些動產!根本就抵不上書記官+管區+貨車+司機+工作人員一天的工資..........你拜託資產公司來查封!人家還嫌你神經病..
..(恕刪)


>>>

大火兄應該沒遇到家裡被強制執行的經驗吧!

現實是被查封的家人 , 當公權力來時 , 會很有很沈重的壓力


每項動產都貼封條 , 有客人來 , 能見人嗎?

法律常識不足的 , 會認為被查封就無法使用

還有當法院的車子 , 警車都開來 , 然後有執法人員 , 債權人 , 鎖匠...

鄰居看到這麼大陣仗 , 都會受好奇心的驅使 , 來關心

日後也會指指點點 , 被當作八卦傳開...


這些東西是不值錢(當然有些人雖然欠債 , 家裡還是有很多值錢的東西)

但對當事人造成的心理壓力 , 沒遇到也很難真實感受

不然版主也不會在這裡發文詢問了





洋~晴天 wrote:
有欠很多嗎?這信都...(恕刪)


謝謝回覆
金額不少
不過我爸在聯徵中心的紀錄應該早就很黑了吧....

escudolin wrote:
>>>大火兄應該沒...(恕刪)


謝謝回覆
如果真的搞成這樣
我們也只能搬家了
唉.....
你參考看看,如有不妥請見諒,也許我說的不對,也許網友有人會有更好的說明,以下你參考看看~

這種會走到後面壞的狀況會變成走法律的假扣押,一旦成了假扣押會扣到什程度,完全由卡債公司及xx資產(合法的討債公司)如何寫這個事實及證明你爸的多少錢未還,

他們手上的證明你爸未還款的金額來走法律流程要一段時間,做到假扣押,對他們來說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

另外保證人連帶影響,

故你先表現有要還款,看他們手上有多少的資金未還,要扣多少才會還清,

怕的是(合法的討債公司)黑衣人,再來是一旦成債,保證人是誰,有無影響?要去查清楚.

走到法律時,建議還是還款吧~

不然直接申請破產較快,以後信用卡公司不敢給他辦了~但怕影響的是連帶保證人

你爸的情況可能是卡債公司處理不了才會找xx資產(合法的討債公司)這個內部都有法務部門,
要不然卡債公司有質壓什東西給xx資產,讓xx資產去跟你爸要錢~
老實說雙方都不好受~



你參考看看.

sky5049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昨天有...(恕刪)

發發財的狗 wrote:
你參考看看,如有不...(恕刪)


謝謝回覆喔
感謝你的建議
這我會再想看看怎麼處理
謝謝
電視劇看太多了, 都以為破產很簡單.

無產可破, 在台灣的法律, 個人處於這種情況是無法宣告破產的.

至於假扣押, 在一般民事訴訟裡, 是要提出擔保的, 一般資產公司根本不可能為了微薄希望能討到的一丁點錢, 拿出錢來做擔保, 只為了假扣押.

樓主的父親名下已無置產, 更無工作, 且無動產和存款, 這些資料資產公司都能透過稅捐資料查詢到, 所以不可能會遇到假扣押.



發發財的狗 wrote:
這種會走到後面壞的狀況會變成走法律的假扣押,一旦成了假扣押會扣到什程度,完全由卡債公司及xx資產(合法的討債公司)如何寫這個事實及證明你爸的多少錢未還,
他們手上的證明你爸未還款的金額來走法律流程要一段時間,做到假扣押,對他們來說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

不然直接申請破產較快,以後信用卡公司不敢給他辦了~但怕影響的是連帶保證人
依法透過法院來進行查封而查扣一般民眾傢俱家電的例子, 至少我這十年來沒見過.

即便法院真來人查封了, 動產的產權歸屬可能會很複雜, 而且變現價值通常很低, 資不抵債, 法院應不致於裁準.

況, 法律也明文規定, 係維持生活所需與營業或工作之物品和金錢(至少需保留足夠債務人及其親屬維持兩個月生活必需之金錢), 亦不得查封, 這些界限都很模糊, 法官和資產管理公司不致於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強制行法第52條及第53條可參考下.
原PO跟宅叔我簡直一模一樣...
老豆的狀況也是一樣,唯一不同可能是老豆欠更多吧?
(7位數接近8位數)
法理上,的確是可以查封動產,但是實務上以汽機車為
最大宗。針對這個,我請教過律師,他的說法是:
1. 生活必需品不會。
2. 藝術品 古董有其運送及保管鑑價等,糾紛多,執行
署通常不願意。
3. 動產的所有權要債權人提出證明,方能查封。(證明
這是債務人之所有...)
就這點可能跟「推定為戶長所有」以及「共同生活戶之所
有人,必須自證所有權」有所差異。
當然1+2有例外,除非像黃任中這種身份,就算他的古董
必定也有一定價值。
對於何謂必需品?查封拍賣過後,是否足以清償執行費?
如果查封拍賣的東西,根本不足以清償,法院有權拒絕;
當然如果債權銀行「虧錢也要幹」,這就難說了。但是理
論上,卡奴不會只欠一間,資絕對抵不上債,99.9%連執
行費用都抵不上,這是銀行或資產管理,不可能這麼幹的
最大原因...(要不到錢,還多虧一小筆...)

每個銀行或資產管理的法務,每天都有數不完的件,別說
送交法院,光是電話都打不完,如果每個法務都去開這種
庭,他八成連打卡都沒時間...
再說,某些法官也開始禁止這些法務代理開庭,要有律師
資格的去開!(這應該是刁他們啦...)

我只能說「可能性極低」,至少這十多年,我沒碰過~~
老豆過世近十年,之前債就開始爛了,原po這些狀況我都
遇過,老豆過世後,我也以繼承人的身份跟老母一起去辦
理限定繼承,爾後針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那時候還沒全面改成限定繼承)
開庭時,我們將限定繼承的判決書及清冊呈報法官。
法官問法務:「你有什麼意見?」
法務:「清冊在?」
法官:「翻過來...」
法務:「嗯...我回去再想看看...」
================================
往後每一間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來電,我都要向他們提交這
份民事判決書...80%直接銷案,其他的就是一直盧~~
更有直接嚇我的,說什麼限定繼承後,還是可以查封等等?
(清冊不是寫清楚,根本三小都沒有嗎?)
還懷疑我們隱匿財產之類的。
我都直接說:「請直接提告,你真的是法務嗎?如果真的有
證據,你還會跟我廢話?」
要不然就是連清冊都不會看的,質疑我們沒有提交清冊...
我都請他們不要廢話,以原就被,我不在乎上法院陪他們走
一遭。
================================
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啦! 原PO加油~~

sky5049 wrote:
不少但是不高興的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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