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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自己開公司節稅的問題


在板上問這個太細節了吧!!
直接諮詢事務所真的會比較快!!


Ian537 wrote:
不知道這個問題在版上...(恕刪)

我也是建議直接去找會計師聊聊比較好
樓主你的問題其實不用這麼長篇大論, 追根究底就是"不動產要掛在公司名下, 還是企業主個人名下比較節稅"

你要成立公司, 這公司除了房租收入外, 還會有什麼收入? 如果沒有的話, 那就不用脫庫子放屁, 直接掛在個人名下就好了

要維持一間公司, 每年度的瑣碎事情與費用, 遠高於你的個人綜所稅的

另外, 提醒你, 每年的租金收入所得稅還是小事, 如果有一天你要賣房的話, 掛在公司名下要開立發票, 繳納5%營業稅, 還要列入公司營利, 繳納營所稅, 這兩筆錢很大條哦, 遠遠超過你持有期間繳納的租金所得稅總額

你不要省了小條花大條的.
Ian537 wrote:
不知道這個問題在版上...(恕刪)


不建議以公司名義持有,
稅會被剝幾層皮:

1, 營所稅,先剝17%
2, 盈餘若未分配給股東,再課10%的未分配盈餘所得稅。
3, 盈餘若分配給股東,股東再課綜所稅,且目前已將營所稅可扣抵的比例減半(立院已一讀),未來很可能全部都不可扣抵(會很傷!不過國庫會很高興!)。
4, 未來交易時,土地所得雖免所得稅(土地只課土增稅,房屋課綜所稅,無論是公司或個人)。但若公司持有,則未來出售時,不動產總價總獲利部分,又得納入公司盈餘,又會產生盈餘分配之綜所稅;個人持有則只有土增稅與房屋部分之綜所稅。

結論:建議以個人名義持有該不動產。
若還有疑問,可私訊問。



Ian537 wrote:
回wiseabni大...(恕刪)


你說得很好!
誠心建議
愛打嘴泡的網友!
收起你的鍵盤
只用滑鼠看01吧...
最後是成立公司還是個人持有?
fukujay wrote:
在板上問這個太細節...(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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