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董事 wrote:如果 你有1.4億...(恕刪) 投入房地產,雙北買店面及一般住家.收租金..然後偏遠地方中南部蓋一間透天別墅1.店面租金-2000-3000萬店面收租5-6W X1=6W2.1000W住家3房2廳收租1萬5 X3 間=4W53.2000-3000W在中南部蓋5層樓透天自住..還剩5000W ,500W投入股市500萬國家公債 .4000W定存4間銀行1年與2年各2間..公股私人各一間..這樣租金年收入100W 加上利息 ,錢必須要有固定收支才是好的方式,可以成為生活開銷用,房地產的租金可視為存款利息,房價翻漲賣出也會讓資金增加.
1.4億不可能全部放銀行這種大單,銀行利率會算得更低以台中來說逢甲夜市周邊買店面1間約2千5百萬買4間約1億1間租金約為9萬至20萬左右年收可達100萬至240萬另剩下4千萬可買圓形劇場旁豪宅大樓約3千萬左右1千萬用於資金轉換往後每天遊山玩水好好延長你的生命吧